# 房东线上庭审时偷上网课 须付前租客200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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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21
Source: 狮城新闻

![房东线上庭审时偷上网课 须付前租客200元诉讼费](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2/17929785.avif?0)





国家法院。（图：亚洲新闻台CNA）

一名房东在参加线上庭审时，被发现使用手机偷上网课。裁判官认为，他的行为干扰庭审，导致审理过程不必要地延长，因此判令他支付200元诉讼费。

根据亚洲新闻台CNA报道，法庭前天（19日）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房东除了须支付200元诉讼费，也必须退还1785元给前租客。房东此前声称租客造成多处损坏，因此扣留了6000元押金，法庭如今判令他退还其中1785元。

由于案件涉及非公开审理程序，判决书没有披露当事人的身份。

房东扣留6000元押金 租客要求全额退还 

判决书指出，原告是一名外籍人士，从2024年3月起向被告租住一套一居室公寓。

租约到期后，房东扣留了全部6000元押金，并提出473.83元的反诉。租客则要求退还全部押金，并索赔450元的空调维修费。

租客也对房东所指的10项损坏提出异议，包括浴室瓷砖破损、三块窗帘有污渍、厨房台面开裂，以及沙发套有污渍等。

法庭最终认定，房东只能就其中三项损坏扣除相关费用。另一方面，裁判官驳回租客索赔100元冷媒补充费用的要求，因为租赁期间的这类维护工作应由租客负责。

房东庭审期间上课 裁判官：行为不可接受 

裁判官指出，房东在两天的庭审中都迟到，并三次试图争辩一个已经裁决的程序性问题。

此外，房东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撰写提交给法庭的陈述材料。他也承认，自己并未完全理解这些内容，也没有核实其准确性。

裁判官还发现，房东在第二天庭审期间通过手机偷上网课。此前，房东曾以想参加全国职工总会举办的线上课程为由，申请延期审理，但法院因庭审日期已事先与他确认、他也表示能够出席，而驳回申请。房东申请延期时，也没有征得租客同意。

裁判官表示，庭审期间，他听见房东所在房间传出细微的说话声。

对此，房东辩称，他登录课程系统只是为了报到，并不清楚为何手机上会出现课程画面。

裁判官驳回这一解释，指出课程通过Zoom进行，设有特定的会议号码和密码，因此房东不可能“偶然”进入会议，而是主动加入了课程。

裁判官认为，房东在庭审期间只以“部分注意力”，反映出他对诉讼程序的态度十分轻率，因此判处他200元的诉讼费。

裁判官也强调，200元不应被视为日后针对类似行为判处诉讼费的基准或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