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状告女儿逼搬家原告却多次无故缺席审讯 高庭撤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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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1-11
Source: 狮城新闻

## 状告女儿逼搬家原告却多次无故缺席审讯 高庭撤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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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iStock

本地一对夫妇起诉女儿逼迫二人搬离她的房子，法庭因这对夫妇和代表律师多次无故缺席审讯，而撤销案子并驳回夫妇俩搁置撤销案件的申请。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法官施奇恩前日（9日）宣布，由于两名原告73岁的Pakirisamy Rajoo 和他65岁的妻子Sharma Indra Devi多次无故缺席审讯，两人的案件将被撤销。

案情显示，原告夫妇今年控诉女儿Sheila Devi Pakirisamy Rajoo，指被告曾答应若出售她在兀兰的组屋单位，将给予他们30万元作为搬离房子的补偿，金额也包括两人之前帮被告偿还的6万元债务，但被告否认此说法。

2009年将房子转卖给女儿 

原告夫妇2009年将该组屋单位以41万元转售给被告后，一直居住至2017年才搬离，并在2020年再次搬入该单位。

原告夫妇声称，被告答应他们搬回来安享晚年，但今年3月却通知两人已将房子出售，并要求他们两个月后搬走，两人拒绝并起诉被告，索赔30万元。

但是，原告夫妇却没有出席上个月11日和12日的审讯，法官因此撤销原告的案件。

原告夫妇事后表示，因身体不适才无法出庭，希望法庭能继续审理，提出搁置撤销案件的申请，但两人又再次无故缺席10月27日相关申请的线上听证会。

法官：原告夫妇滥用诉讼程序 

法官施奇恩表示，尽管男原告事后呈上医生证明，但与自称“病重”一词有出入，缺乏说服力。他认为原告夫妇是故意缺席，为的是给被告造成不便，增加她的法律费用。

他说，这种行为阻碍和拖延了诉讼程序，滥用法院诉讼程序。

他也说，原告未能提供确实的证据，所以驳回继续审理的申请，并判4000元的审理申请费用归于被告。

对于原告的代表律师在没有提前通知法庭下，缺席10月11日的审讯，法官称这是不尊重辩方律师和法院，并严厉警告，若有律师再次作出违规的行为，将会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