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乐冰室分店经理挪用公款　入狱1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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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2-12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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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连锁饮食店“欢乐冰室”一名分店经理在一个月内失信公司超过7万2000新元（约21万6000令吉），把营业所得挪入自己口袋，遭揭发后换来1年3个月监禁。

被告张州坤（42岁，音译）案发时是在“欢乐冰室”白沙浮商业城分店经理，工作内容包括在每天结束营业后，把当天所得存入公司的银行户头。若公司董事不亲自处理的话，店内就只有被告能管理收益。

一名徐姓公司董事去年5月发现账目不对劲，揭发被告去年3月26日至4月25日期间，失信7万2692.35新元（约21万8077令吉5仙）。

调查发现，他在这段期间仅把每天收益所得的500新元（约1500令吉）放入收银机为隔天营业所用，余下的挪作自用。

该名董事去年5月18日质问被告后，被告承认挪用公司的钱，同时请求给予一些时间偿还。不过，被告只偿还了2400新元（约7200令吉）。董事决定于6月8日下午报警。

被告因触犯失信罪名被控，昨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5个月。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是从2020年10月1日起在“欢乐冰室”工作，2021年5月18日被解雇。

律师代表被告求情时表示他因生意失败、欠债而犯案，也得肩负起独力养家的责任，前任和现任雇主也供称指他工作勤劳。

但法官指出，被告所面对的困难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

记者联络上“欢乐冰室”创办人，知名电视人蔡和平。他受访时表示，该名前雇员除了失信大笔款项之外，还向公司借了约2万5000新元（约7万5000令吉），至今未偿还，两笔钱加起来近10万新元（约30万令吉）。”

他说，公司不但给予被告工作机会，还让他担任重要职位，因此对其感到失望。

“我们日后也不打算让员工向公司借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