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楚街与惹兰突袭行动，20人被捕、6人受查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MB7yq
Published: 2025-07-02
Source: 狮城新闻

![乔楚街与惹兰突袭行动，20人被捕、6人受查](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407.avif?0)





2025年6月20日及27日，新加坡警方在珠街琼（Joo Chiat）和芽笼（Geylang）一带展开执法行动，共拘捕20人，包括八名男子和12名女子，年龄介乎24至55岁，涉及多项违规行为。另有四名男子和两名女子，年龄介于33至69岁，目前正协助警方调查。

是次行动由勿洛警区主导，并获中央肃毒局（CNB）、移民与关卡局（ICA）及新加坡民防部队（SCDF）人员支援。行动期间，交通警察亦在当地道路设点，严查酒后驾驶。此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是警方持续打击珠街琼和芽笼一带违规活动及非法行为的一部分，包括非法拉客、风化及毒品活动。

行动中发现的部分违法行为如下：

在芽笼和珠街琼的多间娱乐场所及发廊，12名年龄介于32至50岁的女子因未持有有效工作准证，违反《1990年外劳雇用法令》第5(2)条而被捕。其中一家芽笼的娱乐场所亦被发现存在消防隐患，包括未妥善保养灭火器和消防栓，以及阻塞紧急逃生通道等。

芽笼路上一家发廊被发现无牌提供按摩服务，另两家则超时经营按摩服务，三间场所均涉嫌违反《2017年按摩院法令》第5(1)条，正接受调查。此外，珠街琼两间娱乐场所被发现表演艺人与顾客过度互动，涉嫌违反《1985年公共娱乐法令》第28(1)(c)条。

七名年龄介乎24至55岁的驾驶者因酒后驾车，违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7(1)(b)条被捕。其中一名26岁男子不仅无有效驾照驾驶，更驾驶未投保的车辆，违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35(1)条及《1960年汽车（第三者风险及赔偿）法令》第3(1)条。另有一名48岁男摩多骑士被查获持有未完税香烟及电子烟装置与相关部件，并因涉嫌毒品罪被捕。相关毒品调查已移交中央肃毒局，未完税香烟及电子烟物品则分别移交海关及卫生科学局跟进。

详情可参阅**附件A**的执法行动照片及**附件B**列出的违规罚则。

勿洛警区指挥官、高级助理警察署长黄俊强表示：“此次行动展现警方打击非法活动的决心。我们将继续与各执法部门合作，确保芽笼和珠街琼地区的安全与治安。警方将严厉处理任何公然漠视法纪的行为。”他亦感谢所有参与部门的大力支持，并赞扬执勤人员在多部门联合行动中展现的专业精神与优秀团队合作。

**附件A**

**珠街琼执法行动照片**



**![乔楚街与惹兰突袭行动，20人被捕、6人受查](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408.avif?0)**









**![乔楚街与惹兰突袭行动，20人被捕、6人受查](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409.avif?0)**









**![乔楚街与惹兰突袭行动，20人被捕、6人受查](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410.avif?0)**







**芽笼执法行动照片**



**![乔楚街与惹兰突袭行动，20人被捕、6人受查](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411.avif?0)**









**![乔楚街与惹兰突袭行动，20人被捕、6人受查](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412.avif?0)**









**![乔楚街与惹兰突袭行动，20人被捕、6人受查](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413.avif?0)**









**![乔楚街与惹兰突袭行动，20人被捕、6人受查](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414.avif?0)**









**![乔楚街与惹兰突袭行动，20人被捕、6人受查](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415.avif?0)**







**附件B – 违规行为罚则**

根据《2017年按摩院法令》第5(1)条，无有效牌照经营按摩业务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元、监禁两年，或两者并罚；再犯者最高可罚款2万元，或监禁五年，或两者并罚。

根据《1990年外劳雇用法令》第5(2)条，无有效工作准证工作者，最高可被判罚款2万元、监禁两年，或两者并罚。

一旦发现火灾隐患，民防部队将依《1993年消防安全法令》第28条向责任单位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FHAN），要求限期整改。若未改善，将发出《违规通知书》（NOO），并可能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若持续未整改，将被检控，最高可罚款1万元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并罚；若属持续违规，每违规一日可另罚1,000元。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7月2日 下午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