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越堤当“钱骡”收巨款　大马女子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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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1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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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涉冒充政府官员骗案中充当“钱骡”，36岁马来西亚女子被捕。她也是自今年3月以来，第13名因涉协助诈骗集团收取现金或贵重物品而落网的马来西亚籍人士。

新加坡警察部队周三（15日）发文告说，当局本月8日接获一起冒充政府官员骗案的通报。75岁的受害者当天接到一通自称来自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人员打来的WhatsApp电话，指她涉及一起洗钱案。对方指示受害者提出现款交付给一名“代理人”，以配合调查，并向她保证案件结束后会将款项退还。

受害者同一天提出10万新元现金后，在裕廊西中路一带将款项交给一名36岁马来西亚籍女子。

反诈欺指挥处警员介入调查后确认涉案马来西亚女子的身份，并在她于周二（14日）入境新加坡时将她逮捕。

初步调查显示，女子被相信是跨越诈骗集团成员的陌生人指示，要她协助从受害者手中收取现金或贵重物品，然后再转交给他人。

女子周四被控上法庭。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1条，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或5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透露，近期持续有马来西亚人来新加坡协助诈骗集团，向受害者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

根据新加坡法律，诈欺犯及诈欺集团成员或招募者将面对6下至24下鞭刑。协助诈骗犯洗钱或处理诈骗所得的“钱骡”，也可能被判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