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裸身被捉后竟载着情夫丈夫飞驰而去，新加坡男子被判监禁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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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0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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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一名男子在停车场被发现赤身裸体后，竟冒险驾车扬长而去，将情人的丈夫牢牢‘驮’在引擎盖上。周一（4月6日），这名男子被判处监禁六周。

51岁的新加坡籍男子谢福海（Chia Hiok Seah）因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被处以12个月禁驾及1000新元（约合780美元）罚款。尽管他主动认罪承认裸体指控，却对‘鲁莽行为危及他人生命’的罪名提出抗辩。

2024年6月29日凌晨约2点，谢福海与已婚女子王顺仪（Ms Wong Shunyi）在实龙岗多层停车场的车内进行亲密互动。当时两人虽身处车内，却未着寸缕。

就在此时，王顺仪的丈夫吴永善（Mr Goh Yong Sern）突然现身停车场。庭审中，谢福海作证称，他与王女士当时正在车内‘聊天’，但因未着衣，毫无遮蔽。

他特别澄清，当晚的亲密行为并未涉及性行为——因为王女士当天正值生理期。

谢福海回忆，当王女士发现车外有灯光闪烁，紧接着传来一阵‘砰砰’巨响。他这才意识到，丈夫正疯狂拍打车窗，脸涨得通红，眼神中透出‘恨不得杀人’的怒火。

“我太害怕了，”谢福海说，“我们俩连衣服都没穿，完全赤裸暴露在危险之中。”

主审法官王鸾泽（Ong Luan Tze）裁定其行为构成“不合理反应”，构成严重过失。

量刑争议 

检方建议判处6至8周监禁、罚款1000至1200新元，并禁驾12个月。

辩护律师卢克·安托·内托（Luke Anton Netto）则力主仅处以罚款，甚至可免除禁驾，或仅禁驾3至6个月。他强调，谢福海并非蓄意将车作为武器撞击受害者——相反，受害者有数次机会下车，却选择继续攀附、破坏车辆。

“他没有以危险方式驾驶，只是想尽快逃离这个尴尬的现场。”内托说。

他还透露，谢福海原本事业有成，但因本案被媒体广泛报道，导致他“失去工作”，至今仍处于失业状态。“这本身，就是一种严厉的惩罚。”

内托称，谢福海“并非施暴者”，而是一个“品格良好、只是那天犯了错”的普通人。

然而，检方反驳指出，谢福海直至审判阶段仍坚持扮演“受害者”，将责任全推给丈夫，暴露出其对自身行为缺乏悔意与清醒认知。

法官在量刑时指出，受害者因长时间被“驮”在引擎盖上，造成多处撕裂伤与擦伤，甚至需接受外科手术。

她特别强调，谢福海并非简单“开走”，而是持续驾驶——从二楼停车场一路驶至地面出口，转弯、下坡，全程未让受害者下车。

“指望受害者在车停三次后轻松跳下，这要求太理想化了。”法官说，“他紧抓车体，只为不被甩飞，怎能苛责他不主动跳车？”

“我从未接受‘驾车离开是他唯一选择’的说法，”法官补充道，“他是在清醒、冷静地利用车辆，逃离一场难堪的羞辱——哪怕这意味着将他人置于生死边缘。”

判决下达后，谢福海立即入狱服刑。

根据法律，对“危及生命的鲁莽行为”，他最高可被判监禁一年、罚款5000新元；而对“公共场所裸露”，最高可处三个月监禁、罚款2000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