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岁女子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被控20多项性相关罪名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N72EB
Published: 2026-03-04
Source: 狮城新闻

![40岁女子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被控20多项性相关罪名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1/17813440.avif?0)





女子对20多项控状表示不认罪，保外候审。（档案照） 

（新加坡讯）一名40岁狮城女子涉嫌多次同未满16岁的男生发生性关系，在前日被控多项性相关罪行时，表示不认罪。

据《8视界新闻网》转载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被告共面对26项控状，包括性诱骗、教唆未成年人作出猥亵行为、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以及妨碍司法公正。

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识别被告或受害者身份，以及事发地点和学校的信息。

另外，由于所有有关受害者的信息，包括姓名和出生日期都已从被公开的起诉书中删除，目前无法确定这些指控涉及一名或多名受害者。法庭文件也没有披露被告和受害者是如何结识。

​

多次在车内发生关系 还要求洗澡时视频通话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2023年3月至9月之间，向一名年龄不到16岁的男生索取裸照。

同段期间，被告也被指要求在两人都在洗澡时，和未满16岁的男生进行视频通话。

此外，被告也被控在2023年3月至9月之间，在多个场合和一名不到16岁的男生发生性关系，包括汽车内。

最后一项控状指，被告在2024年10月25日和26日，删除自己和受害者之间的聊天讯息，妨碍司法公正。

这起案件附有高等法庭案件编号，意味着案件可能会由高庭审理，而被告可能面对更重刑罚。

被告目前获准以8万元被保释在外。

根据新加坡法律，被告教唆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罪名若成立，每项控状可被判处最长20年监禁和罚款；由于被告是女性，因此不会被判处鞭刑。

性诱骗罪状若成立，被告可被判处坐牢长达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至于妨碍司法的罪名，如果被判罪成，被告可面对坐牢长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