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名马来西亚籍人士涉嫌冒充政府官员诈骗，将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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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20
Source: 狮城新闻

四名马来西亚籍人士——两男两女，年龄在24至30岁之间——将于2026年1月21日在法庭上被正式起诉，涉嫌参与三起政府官员冒充诈骗案。

第一起案件中，警方于2025年10月22日接到一名受害者报案，称其遭遇了一起高度精密的政府官员冒充骗局，损失超过110万美元。诈骗分子假扮政府官员，诱骗受害者将巨额资金转账。调查发现，被盗款项在转账后数小时内便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支付渠道和马来西亚境内的ATM机迅速洗白。

经过大量实地调查与深入追查，新加坡警察部队反诈骗指挥部联合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商业罪案调查部门，锁定了两名年龄分别为24岁和30岁的男子，并于2026年1月20日将其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这两人受雇于诈骗集团，利用“人头账户”持有的支付卡，在马来西亚各地ATM机提取现金，并将款项交予不明人士，构成洗钱链条的一环。

第二起案件发生于2026年1月19日，一名受害者接到一通自称来自汇丰银行的来电，称其名下有未经授权的信用卡交易。当受害者表示自己从未开设过汇丰信用卡时，电话被转接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方声称他涉嫌洗钱，并指示其从银行账户中提取现金，交给一名“调查员”。同日，受害者在武吉士广场附近将5万美元交予一名28岁男子。该男子当日试图经兀兰检查站离境时被警方当场逮捕。初步调查显示，此人受跨国诈骗集团指使，专门负责从受害者手中收取现金，并转交其他幕后人员。

第三起案件同样发生于2026年1月19日，一名老年女性接到一通自称来自新加坡M1电信公司的电话，询问她是否订阅了其服务，她予以否认。不久后，另一通来电自称来自“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称其正接受调查，并要求提供银行账户信息，还指示她准备现金交由该机构“保管”。对方威胁称，若不配合将立即逮捕她。因恐惧，受害者在住家底层空地将1万5000新元交予一名26岁女子。随后，该女子又要求她再支付9000新元。受害者心生疑虑，随即报警。警方抵达后成功将该女子控制。初步调查显示，这名女子同样隶属于跨国诈骗网络，负责收集受害者现金并转交他人。

四名涉案人员将于2026年1月21日出庭受审。第一起案件中的两名男子将被控“协助不明人士非法入侵银行电脑系统”，依据《1993年计算机滥用法案》第3(1)条与第12条，初犯者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5000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第二与第三起案件中的两名男女则将被控“合谋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依据《1992年腐败、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收益）法案》第51条，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5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警方观察到，越来越多马来西亚籍人士前往新加坡，协助诈骗集团收取现金、黄金及其他贵重物品。警方对此类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所有涉案人员都将依法严惩。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分子及其团伙成员、招募者将面临至少六下、最多二十四下的鞭刑；协助洗钱的“人头账户”提供者，也将面临最高十二下的酌情鞭刑。此规定涵盖《腐败、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收益）法案》中的洗钱罪、《计算机滥用法案》中的Singpass盗用行为，以及《杂项罪行（公共秩序与滋扰）法案》中的SIM卡相关违法活动。警方重申，任何参与诈骗者，无论角色大小，都将依法严惩。

根据“设施限制框架”，凡涉及“人头账户”相关罪行者——无论正接受调查、被评估为高风险、收到警告、缴纳罚款、被起诉或已定罪——均可能面临银行服务与手机号码申请的限制，以切断其继续协助诈骗的渠道。

警方再次提醒公众：**切勿向身份未核实的陌生人转账或交付现金、贵重物品；切勿将资金或财物存放在任何物理地点供他人取走；切勿与陌生人共享你的设备屏幕。**新加坡政府官员，包括律政部和金融管理局人员，绝不会通过电话要求公众：

转账汇款

提供银行登录密码

下载非官方应用商店的应用程序

将电话转接给警方

如您掌握任何相关线索，或对来电存疑，请立即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访问[www.police.gov.sg/i-witness](http://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线举报，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如需紧急协助，请拨打999。更多防骗资讯，可访问[www.scamshield.gov.sg](http://www.scamshield.gov.sg)，或拨打24小时防骗热线1799。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1月20日晚上10时4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