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持逾800个丧尸烟弹 27岁男子被加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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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9-06
Source: 狮城新闻

![涉持逾800个丧尸烟弹 27岁男子被加控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0/17703115.avif?0)



Chin Wei Liang Jodan。（图：CNA/Jeremy Long）

UH-OH! 难免有故障。请稍后再试。

27岁男子涉嫌售卖和私藏大量电子烟产品早前被控，但因涉嫌持有超过800个丧尸烟弹，昨天（5日）被加三项控状。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27岁的被告Chin Wei Liang Jodan昨天被加控三项罪名，被控在无效许可证的情况下，持有800余个用于贩卖的丧尸烟弹。

被告在7月共面对六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的控状。控状显示，他被指于7月10日下午3点50分左右，在碧山13街第189座组屋附近和碧山13街第175座组屋五楼的一个单位里，拥有逾800个不同味道的丧尸烟弹。控状也指他的这些电子烟是作销售用途。

另外，被告也涉嫌持有24个无烟弹的电子烟用于销售。他个人也涉嫌持有三个电子烟和多个电子烟及相关产品等。

丧尸烟弹是指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有网上的卖家推销称这些物质无法在尿检中检测出来。《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自今年9月1日起，依托咪酯及其类似物将被列为《滥用毒品法令》（MDA）下的C级受管制毒品，有效期为六个月，以待卫生部制定更为适切的立法。

这意味着未经授权贩运、制造、进口、出口、持有或消费依托咪酯都是违法的行为，当局可以对滥用者和供应商进行更严厉的执法。

被告在今天出庭时，申请出国到越南和马来西亚旅行。其原定9月24日至28日赴越，但因需于9月25日出席聆讯，而表示有意调整行程。

法官以被告提出的申请没有无明确列出离境的日期，驳回其申请，要求他重新提交确切行程。对此，他辩称需为一家人“跨境采购日用品” ，故无法确定具体出行时间。

被告的保释金也从1万元提高至1万5000元。

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进口、分销、销售或提供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初犯者可被判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若非销售目的而持有仿制烟草制品，每项指控可处以最高2000元罚款。

据《毒药法令》（Poisons Act），无证销售丧尸烟弹可被判最长两年监禁，或罚款1万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