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钱在华投资赢官司却要付和解金　男子起诉老友索回148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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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2-2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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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 男子借135万新元给逾40年交情的老友在中国投资，怎料项目一直没进展，两人好不容易在中国打官司胜诉，老友却要拿来当和解金，男子入禀新加坡高庭，成功索回属于自己的钱。

这对拥有超过40年交情的中学同学是起诉人赖江河和答辩人洪枫财，起诉人由锺庭辉律师代表。

洪枫财在2012年通知赖江河，他透过中国的一家公司，以1000万人民币（约200万新元）和合约，买下当地崇州一片土地的使用权，并问赖江河是否要参与。两人谈好赖江河会出资135万新元，后者称自己出于两人的友谊才同意借出这笔钱。

怎料，公司迟迟未开发崇州的土地，赖江河为了确保可拿回借出的钱，提议让洪枫财起诉公司索回200万新元。

于是洪枫财聘请中国律师打官司，赖江河也同意承担部分的律师费用。根据双方在2020年7月签署的协议，若索赔成功，72.9%要分给赖江河，两人也达成共识，未经赖江河的允许，洪枫财不得动用属于他的金额。

最终中国法院判他们胜诉，公司需支付近1160万人民币（约219万新元），根据协议，赖江河可获785万人民币（约148万新元）。

但在2021年6月，公司因租房纠纷起诉洪枫财，赖江河称这起官司与自己无关，洪枫财却企图用获判的赔偿金跟公司进行庭外和解。

赖江河反对，但洪枫财不愿向他保证不会使用胜诉的金额，所以认为对方有意违反协议，入禀高庭起诉洪枫财索回属于自己的钱。

答辩人则指，赖江河最初是跟洪枫财及一名唐姓中国人共同投资，赖江河并非借出135万新元，而投资有相对风险，有可能失去投资本金。

再者，洪枫财指中国法庭还未决定公司需偿还的最终数额，更何况还有其他相关诉讼未了结，赖江河也需承担部分律师费。

**无论是借贷或投资 被告须5天内归还**

高庭法官则认为，无论这笔钱是借贷或投资，协议内容无可否认地显示，洪枫财同意要分配780万人民币给赖江河，最终发出庭令要求洪枫财获得赔偿金后，需在5天内把785万余人民币发给赖江河。（人名译音）

**无需承担老友另一官司费**

老友卷入另一官司，法官指男子跟案件无关，无需承担相关费用。

法庭文件披露，唐姓中国投资人以公司名义借了洪枫财两笔钱，其中一笔250万人民币（约47万新元）是用来投资崇州的土地开发，不过洪枫财事后没偿还这两笔钱，唐姓投资人因此在2020年2月3日，以公司名义起诉了洪枫财。

中国法庭最终判洪枫财支付280万人民币（约53万新元），而这笔数额将从早前获判的赔偿金扣除。

但赖江河指出，这起诉讼与自己无关，不应该扣除他理应获得的赔偿金。

法官指出，双方在签协议时，完全没有提起这份诉讼，因此赖江河并未同意要承担这起诉讼的费用，全是洪枫财单方面选择平分。

法官认为这笔费用完全是洪枫财一人所造成，跟赖江河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