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大生非礼被判缓刑案 控方提出上诉 吁判监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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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3-11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1日讯）国大生搭地铁非礼女子被判缓刑监视引争议，案件昨早来到高庭，由控方提出上诉，吁大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三周。

24岁被告萧凯元（译音）面对三项非礼控状，指他于前年年9月12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在往榜鹅方向的东北线地铁上，两次非礼一名28岁女子的大腿，接着又跟踪女子到实龙岗地铁站，并在电动扶梯上用手指非礼她的臀部。

被告在国家法院认罪后，去年10月被判接受21个月的缓刑监视，以及履行150个小时社区服务，结果判决引起各界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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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凯元戴上口罩、墨镜与鸭嘴帽到法庭，不让媒体拍到他的庐山真面目。

当时审案法官嘉思雯达柯尔在书面判词中解释，成年被告被判缓刑监视并不常见，只有在被告改造潜能大，或有特殊的情况，才可能获判缓刑监视 。

法官认为，被告有极大潜能成功改造，包括他学习成绩优异、愿意接受辅导，以及在初级学院和军营的记录良好等。而且被告只是轻微触碰受害者的臀部，没有触及私密部位，不算是严重类别的非礼罪行。

不过，控方昨早进行上诉陈词时指出，审案法官采用错误的判刑原则，她没有充分考虑本案是发生在公共运输工具上的非礼罪行，这类罪行难以被侦查到，按照过往同类案件的判例，被告须被判监，才能对大众起阻遏作用。

之前在国家法院，控方在本案中所要要求的判刑为坐牢六周。

二度非礼 三天后被捕 

被告落网后承认，在地铁车厢内摸了女生大腿后“不能自拔”，决定跟着女生下车，在电动扶梯上再度伸出狼爪。

根据案情，被告上了地铁后，坐在女子的旁边，突然间有摸女子的“冲动”，因此用左手摸她右大腿。

女子感觉被摸后，立刻把腿移开，但是他不肯罢休，再次摸她。女子赶紧换位，然后在实龙岗地铁站下车。

但被告还有想要摸女子的“冲动”，因此同样下地铁，跟在她后面，在电动扶梯上摸了她的臀部。

女子大喊非礼，找地铁站职员求助，但被告早已逃之夭夭。女子事后报警，警方在三天后找到被告并将他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