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 掏钱买公寓售后分不到钱 女子上诉索回314万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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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2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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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玩枝起诉弟弟郑亚平与父亲郑谢勇，向两人追讨出售太平洋大厦所得款项，获判胜诉。（档案照片）

女儿创业赚钱，掏出资金给父母买楼，岂料公寓单位后来进行集体出售时，所得款项都被失智父亲与弟弟占为己有。高庭法官相信女儿的说辞，裁定96％的售屋款项属于女儿，父亲与弟弟必须交出约314万新元（下同·约976万令吉）。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女子郑玩枝（59岁）起诉弟弟郑亚平（57岁）与父亲郑谢勇（94岁），向两人追讨出售太平洋大厦（Pacific Mansion）所得款项。案件今年4月在高庭开审，陈成安法官本周发表裁决，判郑玩枝胜诉。

郑谢勇夫妇育有7个子女，郑玩枝和郑亚平排行第六和第七。郑家早年家境贫寒，一家九口住在一个租来的店屋，父亲靠制作和售卖丧礼纸扎品为生。

审讯揭露，1987年，郑玩枝在当时的威信酒店开设皮革精品店。她通过父亲向家族朋友借钱做资本，店铺开张后门庭若市，两三个月内就还清贷款。

由于父母担心郑玩枝被当时的日籍男友骗，在双亲的建议下，郑玩枝把店铺收入放在家中两个保险箱，里头的现款一度多达100万新元。

1988年，郑玩枝掏出27万元，让父母亲买下位于东发路的Valley Apartments私宅单位。2005年底，公寓进行集体出售，郑家获得将近90万元的售屋款项。郑玩枝原本以为私宅是在父母亲名下，直至售屋时才发现，原来双亲也把郑亚平的名字加入房契中。她知道后非常难过，但父亲向她保证，郑亚平只是“挂名”屋主。

不久后，郑家使用私宅售款，以67万元买下太平洋大厦的单位，屋主为父亲与郑亚平。2018年，太平洋大厦集体出售，父子俩获得326万8739元售屋款项。父亲如今已失智，母亲则已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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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亚平坚称，郑家购买私宅与开设商店都由父亲出资，但不被高庭法官接受。（档案照片）

郑亚平在审讯期间坚称，郑家购买私宅与开设商店都由父亲出资，郑玩枝没有追讨售屋款项的法律立场，但不被高庭法官接受。

陈成安法官在判词中指出，综合郑家不同成员所给的证词，家里多年来的收入勉强只够糊口，一家人所居住的店屋单位非常狭小，其中两个女儿甚至得睡在床底下。除了花钱在喝酒、抽烟和赌博上，父亲也得支付长子的医药费，法官认为，难以相信父亲当时有能力掏出12万元，来支付首个私宅的首期付款，或出钱给女儿创业。

## 法官：购太平洋大厦公寓大部分资金来自起诉人





此外，法官指出，郑家的经济情况在郑玩枝创业后显著好转，包括从租房到有能力买下私宅，这并非纯属巧合。其他供证的手足也异口同声表示，根据她们多年来的认知，购买私宅的钱是来自郑玩枝的生意收入。父母亲也曾告诉邻居们，很感激郑玩枝出钱买下公寓。

法官最终裁定，郑家在购买太平洋大厦公寓时，大部分资金来自郑玩枝；考虑到郑亚平有份掏出2万余元的公积金存款，他与郑玩枝分别可得售屋款项的4％和96％。换言之，郑玩枝可拿到约314万xin 元外加利息。（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