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ID指挥官当内鬼 向赌窟头目 索贿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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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23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22日讯）无间道！担任CID指挥官的助理警监向赌窟头目索贿，一年多内拿了4万7700元去还离婚官司诉讼费和卡债，获好处后向对方提供警方扫荡信息，还为对方“培养”其他警员内鬼。

案发时是刑事侦查局助理警监的被告许建忠（又名Mark Koh），现已52岁。他共面对15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一项警察部队法令的控状，前日承认当中5项收贿控状和1项擅离职守的罪名，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涉案行贿者为非法赌窟头目蔡振和，他因在本地多地经营赌档而臭名昭著。许建忠于2005年认识蔡振和，并得知其赌窟屡遭警方突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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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助理警监许建忠受贿，潜逃17年后落网被控上庭。

案情披露，许建忠1998年加入警队，2005年已升任CID取缔非法放贷专案小组的指挥官，手下带领一支小队。

2005年年尾，他因陷入离婚诉讼而财务吃紧，向一名同僚借1万5000元，但对方无力帮忙。他想到这名同僚与蔡振和关系密切，便请对方代为向蔡求助。

蔡振和一方面担心拒绝被告会遭报复，另一方面也希望拉拢许建忠以便日后从中获利，遂答应借出1万5000元，换取对方在警务上的“方便行事”。

几个月后，许建忠又因背负2万4000元信用卡债务，再次向蔡振和寻求帮助，蔡振和蔡随即再给了他1万6000元。作为回报，许建忠向蔡振和透露了多项警方扫荡赌窟的情报，并协助查询一名被还押嫌犯的资料。

除了泄露警方扫荡行动，被告还“牵线搭桥”介绍蔡振和给至少5名同事认识，替对方“培养”内鬼，其中一人后来也接受蔡振和的贿赂，在警方展开突击行动前为蔡振和通风报信。

根据控状，2006年至2007年间，被告在非法借贷取缔组工作时，前后受贿超过4万7700元。案件展期至5月26日下判。

2006年全年，被告与蔡振和频繁出入各大酒吧，把酒言欢、夜夜笙歌，酒水账单一律由蔡振和埋单，蔡振和还时不时替被告打赏女服务员与歌手。

后来，被告也带着下属加入这些聚会，整班人一同花天酒地，所有费用都由蔡振和支付，他前后砸下至少2万7000元。

期间，被告甚至爱上一名酒家女，这名女子是酒吧歌手，被告为了她经常到那里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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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失联后，贪污调查局曾上门张贴通知书，法庭也对他发出逮捕令。（档案照）

请假出国期间得知自己被贪污调查局调查，被告不回国，后来因在中国触法坐牢，出狱后才被遣送回新，前后潜逃17年。

被告在2007年请假前往中国旅游时，得知自己因涉嫌贪污遭当局调查。为了躲避追查，被告随即决定“弃职潜逃”，拒绝返国。法庭随之对他发出逮捕令。

许建忠相信是新加坡首个因受贿潜逃，被贪污调查局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公务员。

在中国逾期逗留期间，被告因犯下其他罪行而在中国重庆入狱，他刑满出狱后被遣返回国，最终在樟宜机场落网，时隔近17年后面控。

控方指他毫无悔意，也伤害了警察部队，要求判他坐牢9到11年，并加罚等同于受贿金额的罚款。

主控官昨日陈词时指出，被告身居高位，却带头腐败，毫无悔意，其行为已严重伤害警队廉洁。

他补充，包括被告在内的数名CID警员，曾向蔡振和透露突击扫荡行动情报，严重削弱了警方执行任务的效率。

律师代被告求情，称他为了不浪费公共资源选择认罪，而他的钱已在国外花光，无法赔偿。律师也指被告完成刑期时，年纪已不小，几乎已没有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