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各有各做 两任妻子为商标大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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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2-03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2日讯）为了香菇商标，牛车水年货市场两名女摊主闹纠纷，一人声称商标注册在丈夫名下，一人声称她才是原创者，而后者原来是前者丈夫的前妻。

在牛车水年货市场设立摊位售卖年货的老板娘张璐（34岁）日前联系新加坡《联合晚报》申诉，指50米外的另一个摊位，卖著同样包装的日本香菇，连商标都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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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妻张璐：2017年，老公已将“茸の女”商标注册在自己公司名下。

她解释，摊位的女老板是丈夫的前妻，丈夫与前妻20年前曾经营一间药材店和干粮批发生意，并在当时开始售卖日本香菇。

据她说，丈夫与前妻当年曾找设计师，为日本香菇设计商标，并在包装上附上该商标。商标有个穿着日本服装的娃娃，拿香菇当雨伞。当年他们并没有申请注册商标。

张璐说，两年前，丈夫与前妻办理离婚，药材店的生意归女方，批发生意归男方。张璐指出，丈夫在2017年4月7日将申请将商标注册在他批发公司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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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到场调解**



1月18日，牛车水年货市场开锣首日，张璐发现丈夫前妻所卖的香菇，包装及商标都跟自己卖的一模一样，直接到对方的摊位质问。

前妻李季（47岁）受访时说，她是商标的原创者，设计概念源自她。后来她找了在香港当设计师的朋友，根据她的概念设计出香菇的商标。她说，根本不知道两年前离婚后，前夫已申请注册商标。

因此，当丈夫的现任妻出现在她的摊位，不准她用“茸の女”的商标，她不肯照办，最后闹到警方到场调解。

## **发律师信向前妻取回使用权**



现任妻发律师信要前妻停用商标，前妻要聘请律师取回商标的使用权。

张璐透露，为了让前妻停止使用“茸の女”商标，他们聘请律师，发了封律师信给前妻，限她在1月22日起就不能再用这商标售卖香菇。

她指出，但过了22日，仍能在前妻的摊位上看到印有上述商标的香菇包装。

前妻李季则告诉记者，她是在19日收到律师信，才知道前夫已经注册商标，之前毫不知情。

她指出，当年商标的设计概念源自她，而设计师也是她的朋友，她有意要请律师来夺回商标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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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璐指出，两个日本香菇的包装几乎一模一样，唯独进口商不同，左边是老公的批发公司进口的，右边则是前妻摊位售卖的。

## **香菇包装一样价差24令吉**



两摊售卖的香菇，一包价钱相差8元（约24令吉），现任妻指生意大受影响。

张璐透露，丈夫前妻所卖的日本香菇，一包售价30元（约90令吉），比自己所卖的日本香菇便宜8元，导致她的生意受影响。

“我们的生意跌了60%。由于商标和包装一样，顾客误以为香菇是我们批发给对方的，因此当然选择买较便宜的香菇。”

张璐表示，商标已经注册在批发公司的名下，如今这样造成生意损失，她有意通过法律途径，向丈夫的前妻索赔。

该报询问两人的香菇来源，张璐指香菇是来自日本，然后送往中国进行包装，在本地没有任何的分销商。李季则指她的香菇是向香港的分销商采购，而香菇也是源自日本。

Post in: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