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馆女领班盗积分换大餐 最终换来15周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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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3-16
Source: 狮城新闻

![餐馆女领班盗积分换大餐 最终换来15周牢饭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474/14744733.avif?1589869316)





被告偷偷将积分存入嫂嫂的账号，并利用积分请家人用餐。（档案示意图）

（新加坡16日讯）餐馆女领班贪小便宜，利用嫂嫂名义申请为餐馆会员，五年内把价值9061新元（约2万7000令吉）的积分存入账号，然后慷他人之慨，请家人到餐馆用餐。

马来西亚籍被告黄秀君（29岁）昨早承认六项抵触滥用电脑与网络安全法令控状，法官判她坐牢15周，以及赔偿餐馆2000新元（约6000令吉）。

被告案发时在经营餐馆的同乐餐饮集团工作。她2007年开始工作，2011年派到乌节龙都大酒店的同乐餐馆工作。

**嫂嫂并不知情**

据案情，同乐实施“Tung Lok First Card”会员计划，顾客可申请为会员，到餐馆用餐时能获得积分，如会员星期六到餐馆用餐，每消费10新元能获一分，价值一元。

2014年某日，被告利用嫂嫂名义申请成为会员，但她的嫂嫂并不知情。

被告在顾客结账时，会请顾客申请成为会员。顾客若不想成为会员，被告便进入电脑系统，将积分存入嫂嫂的账号。

从2014年1月1日到去年10月7日，被告将9061新元的积分存入嫂嫂的账号，每次家人从马来西亚来新，被告便利用这些积分请家人到同乐用餐。

被告每个月消费介于82新元到1171新元，干案期间共消费8631新元。

控方指，本案涉及款项不低，被告在近五年内犯案，是一段相当长的时间。

控方说，被告是同乐的领班，她违背信任。她是在雇主进行审计时被揭穿，此罪行必须判坐牢。（人名译音）

Post in: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