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岁侵犯亲姐获宽大处理 少年返家后又伸狼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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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17
Source: 狮城新闻

![13岁侵犯亲姐获宽大处理 少年返家后又伸狼爪](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1/17914717.avif?0)





（新加坡讯) 13岁时性侵亲姐获当局给予宽大处理，少年获释返家后竟不知悔改，再次趁姐姐熟睡时多次伸出魔爪！现年19岁的被告日前遭法官判处监禁12个月及鞭刑1下。

据《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导，被告虽获评估适合接受改造训练（reformative training），但法官认为，虽然对年轻罪犯应重视改造，但鉴于先前以改造为重点的干预措施已宣告失败，本案更需要发挥阻吓作用。

根据9月10日公布的判词，被告13岁时曾性侵比自己年长一岁的姐姐，当时仅接获为期12个月的有条件警告。出于保护目的，他被送往福利机构约3年，并参加青少年性行为治疗计划。

被告于2023年获准回家与家人同住，期间与姐弟共用房间。讵料，被告于2025年2月（17至18岁期间），每周至少两次趁姐姐夜间熟睡时进行非礼。即便同月底家里购买双层床让姐弟分开睡，被告仍爬上上铺非礼姐姐。受害者最终于同年3月4日报警求助。

现年19岁的被告随后承认两项非礼罪名，另有三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控方：基于“宗教信念”对女友克制 却对亲姐施暴**

控方在庭上指出，被告缺乏悔意，甚至曾表示憎恨姐姐，并试图将行为合理化，声称姐姐会“假装允许”他触碰。控方更揭露，被告基于“宗教信念”一直没有与女友发生性关系，这显示他完全有能力控制自身欲望，却偏偏对亲姐施暴。

法庭也获悉，被告家庭在安排姐弟分开及监督等保护措施方面的能力相当有限。

虽然由公设辩护人办公室（PDO）代表的辩护律师主张，改造训练能提供更长时间与结构完整的干预，且被告此前未曾被定罪，不应被认定为屡教不改；但法官最终驳回辩方诉求。

法官强调，被告此前未被提控是当局给予的宽容，但他显然将此视为理所当然。尤有甚者，被告将亲姐视为目标，行为带有“某种报复意味”，因此必须判处具阻吓力的刑罚。

被告目前正针对刑罚提出上诉，并已获准保释。由于法庭已发出“禁止披露令”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导被告姓名及相关身份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