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辉田鸡粥老板涉嫌逃税近380万元 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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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0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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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布托诺。（图取自网络）

（新加坡讯）赚逾千万元被指只申报百多万新元收入，涉嫌在9年内逃税近380万新元豪购兰博基尼跑车和洋房豪宅，还在家里藏了约240万新元的现款。曾获《米其林指南新加坡2018》必比登推介的明辉田鸡粥老板昨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布托诺（49岁）共面对30项控状，当中包括9项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控状，指他在2016年到2024年估税年期间，被告的餐厅实际营业收入约1124万4568新元，他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只申报152万5000新元，少报约971万9341新元，因此少缴约197万8065新元的所得税。

除了个人所得税，被告也被指报低营业额没有为公司注册和申报所得税，9项相关控状指他在2016年到2024年之间，连续9年低报收入，没有为公司注册消费税，逃缴约179万7310新元的消费税。

涉案期间，他也因未妥善保存业务帐簿、发票及收据、保存业务及会计记录等法定记录，面对9项抵触《所得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的控状。

被告也面对3项涉及洗钱罪的控状，指他利用逃税所得的赃物款，购买一辆兰博基尼超级跑车、一栋位于实龙岗花园布罗克汉普顿通道的优质洋房。被告的住家也被指搜出代表部分犯罪所得的246万新元现金。

根据新加坡法律，故意做出虚假陈述或申报以逃避税款者，一旦罪成可能需要缴付少交税款3倍的罚金，以及罚款最多一万新元、坐牢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

持有或使用犯罪所得利益者，一旦罪成，则可被判罚款最多50万新元、坐牢最多1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昨日被控后，获准以40万新元保释外出，案件将在8月7日过堂。

位于芽笼19巷的明辉田鸡粥海鲜煮炒店，荣获《米其林指南新加坡2018》必比登推介，生意红火，近年来也成为许多人打卡的网红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