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影情节现实出现！大马华男当钱骡却“黑吃黑” 私吞金条 判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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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31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大马男在意识到自己为不法之徒当钱骡收赃款后，竟与外甥决定“黑吃黑”，私吞了奉命收取的一块金条，再以1万5000元变卖，并将分得的7500元赃款拿去还债，日前被判坐牢3年又4个月。

马来西亚籍被告吴庆川（48岁）面对3项包括失信以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两项。

调查揭露，去年8月，被告的新加坡籍外甥刘勇俊（24岁）询问他是否有兴趣到新加坡当“骑手”。刘勇俊声称，“骑手”的主要工作是在新加坡各地帮人收款，随后将钱转交给被称为“钱币兑换商”的人，便能从当天收到的总金额中抽取2.5%作为佣金，每天可赚取约500至600元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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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高额报酬所吸引，决定接下这份工作。随后，他被拉入一个Telegram通信群组，群内除了外甥刘勇俊，还有另外3名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被告随后按指示入境新加坡，搭乘私召车穿梭于新加坡各个角落收取现金或金条。当时他被告知，这些款项和金条均用于货币兑换、房产投资或黄金买卖。

在接头交收时，被告须预先拍下一张钞票的照片，去现场收款或收金条时，再让对方出示同一张钞票拍照进行“身份认证”，方可接收款项。

犯罪集团还向被告提供了印有其照片及身份信息的工牌图像，将其伪装为投资公司的“现金护送员”。被告还收到假收据和假合约，以便在收款时让受害者签名。被告心知肚明这一切均属虚构，所谓的公司也是伪造的。

虽然明知自己收取的是犯罪赃款，被告仍继续为不法集团工作了约5个月。同年10月19日，他与外甥串谋将收到的1块50克金条私吞，并以1万5000元的价格变卖，随后两人平分赃款。被告把分到的7500元拿去还债。（人名音译）

入境狮城至少27次 

控方指出，被告在去年8月至12月间从新山入境新加坡至少27次，专门替不法集团收取赃款。被告承认先后向四、五十人收款，其中至少半数是年长者。他每次在新加坡将钱转交接头人后，便搭乘集团安排的车子返回大马。

被告供认涉案期间共赚取3万至4万元佣金，其中1万元用于赌博，其余用于还债和日常开销。

他承认作案时已怀疑款项是赃款并一度感到不安，因此在10月至11月间暂停“工作”；但随后因缺钱决定铤而走险“复工”，最终于12月10日落网。

明知是赃款仍干案 

被告经手的赃款和赃物中，至少有5万4000元现金及3块金条被证实与诈骗案相关。

控方指出，本案属于跨国犯罪，涉及金额巨大、干案时间长，且手段复杂兼具组织性。

被告从中获利至少3万元，且在明知“雇主”是不法分子的情况下，仍铤而走险。控方为此促请法官判处被告坐牢至少49个月，并罚款3万7500元。

法官在裁决时表示，被告明知是赃款却依然继续干案，甚至还“黑吃黑”私吞了一块金条，但鉴于被告目前已无力偿还，最终并未对其加判罚款。

至于外甥刘勇俊，料将于9月23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