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把李显龙告了！” 平民和总理的精彩“斗法”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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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2-27
Source: 狮城新闻

被李显龙总理起诉诽谤的财务顾问**梁实轩**在答辩书中**反诉李总理“滥用法庭程序”，并向李总理索取“名誉损害”的赔偿**。

本周三（12月26日）下午，梁实轩把他透过代表律师、反对党人林鼎所提呈的答辩书，上载到了个人面簿。

**这是把一国总理李显龙给告了？！**



**梁实轩为这场官司的辩护费用发起了募捐**，并表示已有许多有人表示愿意捐助支援。

梁实轩表示，希望能动员一万人，一人一元捐助其官司费。即便一万元仍不敷，但梁实轩认为此举主旨在于，让那些部长知道，他们领取高薪可不是用来随意提告百姓诽谤的。

“ 

要让国人和他们的后代，免除被提告的恐惧，让他们得以行使言论自由的权益。

” 

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梁实轩透露，**总理的亲弟弟李显扬也资助了其官司辩护基金**，但不肯透露具体的捐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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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发生了什么？小红给你捋捋，**不带任何的偏向性和政治立场。**

梁实轩是何许人也？

根据梁实轩自己设立的网站描述

他是金融服务专业人员协会前主席，哈佛大学校友、写过四本书、被媒体引述逾1000次。（在中文社交媒体平台上，他有个中文昵称叫“老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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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轩在芳林公园做压轴演讲

**65岁的梁实轩是一名资深财务顾问**，但他更为人所知的身份是， 经常针对时政议题写文章的本地博客，也经常投函报章，可以说是英文舆论场上的常客，**类似中国“网络大V”。**



2011年，他曾被列为时政网站“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的负责人之一。

2015年他曾经为参加选举的社会运动人士韩慧慧站台演讲。

2013年，在芳林公园举行的“解放我的互联网”集会上做压轴演讲。

李总理提告梁实轩事件

梁实轩今年11月7日在自己的面簿账号发贴文，列出一篇文章的标题和连结，标题和文章内容都含诽谤性字眼，影射李显龙总理利用总理的职权帮马国前首相纳吉洗黑钱，甚至是有关弊案的同谋。

这篇文章其实是**马来西亚社交新闻网站“The Coverage”的报道**。

部分标题为：“**即时新闻：新加坡李显龙成为1MDB的主要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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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指，纳吉政府执政期间与新加坡政府签署新隆高铁和水供等不公平协议，以换取新加坡帮一马公司**洗黑钱**。

“The Coverage”的不实内容是取自**“States Times Review”11月5日发布的一篇不实报道**。

新加坡主流媒体、政府机构和新加坡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公署已经指出，那是不实报道。

**这则公开贴文已在同月10日左右取下。**

**11月12日，**也是就梁实轩转发不实报道的五天后，**代表李显龙总理的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amp; Napier）向梁实轩发出索偿信（Letter of Demand）**，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和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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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梁实轩没有按照索偿信的要求，在三天内作出回应，律师因此遵照当事人的指示展开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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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达星高级律师

以文达星高级律师为主的律师团在信中说，贴文和报道的内容

“都是虚假且毫无根据的指责，对我们的当事人构成非常严重的诽谤，也是对他的人格、信誉和诚信的贬损和抨击”。

梁实轩的回应

在沉寂近一个月之后，**梁实轩12月5日在面簿贴文**，承认自己11月8日曾经转载马来西亚社交网站“The Coverage”关于一马公司弊案的报道，但**矢口否认自己是恶意转载以诽谤李显龙总理。**



梁实轩在贴文中辩称，自己只是分享相关报道，并没有加以评论或渲染，因此不认为对李总理构成诽谤。

梁实轩也指出，他在11月10日接到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要求他六小时内撤掉贴文的通知，之后已经照办。

他因此对代表李总理的德尊律师事务所同月12日以诽谤总理为由发出索偿信（Letter of Demand），要求自己在三天内公开道歉，并赔偿总理的损失感到困惑。

梁实轩还说，他在11月23日刚过65岁生日，是属于“立国一代”，他在过去约20年为争取基本人权而奋斗，而言论自由是人权中最基本的权利。

梁实轩的面簿贴文也附上律师发出的索偿信，以及贴在他住宅篱笆上的法庭传票令状及其他文件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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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总理提告和平民反诉的案件明年1月7日下午将在高庭进行审前会议。**



李总理的新闻秘书张俪霖答复媒体询问时指出，此案已交由法庭审理，李总理会继续就此案的最新发展，咨询律师的意见。

始作俑者是以澳洲为基地的个人博客STR

随着全国大选脚步的逼近，政府对付恶意转发不实信息的行为肯定不会手软，梁实轩是第一个因恶意转发1MDB不实报道而挨官司的人，但相信不是最后一个。

有网民问，马来西亚网站“The Coverage”是转载“States Times Review”（简称“STR”）的不实消息，梁实轩又转发了“The Coverage”的报道，严格来说，**梁实轩是第三层转发，STR才是始作俑者，为何不见政府对STR采取法律行动？**



STR自称是一个以澳洲为基地的个人博客。它的**编辑兼负责人陈智祥（Alex Tan）**曾经在自家网站发贴文说，坚持不撤文章，并**欢迎李总理“在澳大利亚法庭”控告STR**。言语中充满挑衅意味，这是想要红的节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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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智祥（Alex Tan）

那么总理是否会起诉STR网站或其他人呢？

总理新闻秘书张俪霖在回复媒体询问时说，针对其他作出同样诽谤行为的人，总理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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