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狮城男子假释期再诈骗  控方促判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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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3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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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德文自2001年起便屡屡犯罪，控方要求法官予以重判，希望能起阻吓作用。（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39岁男子前科累累，假释期间仍然招摇撞骗，假借售卖摩托车、手机及协助汇款等途径，骗取多人逾28万元，连亲戚也不放过。

男子也曾因鲁莽驾驶撞死人，却还是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开车出行。

因此，控方要求法官予以阻吓性刑罚，案件展期至6月11日下判。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陈德文（39岁）早前在新加坡国家法院，面对包括欺诈和失信在内的30项控状，他承认其中11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件原定前日下判，由于被告律师表示须要时间准备求情，法官因此延期下判。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1年3月，自称有人脉能买卖摩托车，建议一名摩托车贴纸店老板邓修汉（43岁）参与生意。

被告还说，印度已有上市公司可以接洽，邓修汉信以为真，聘请被告为销售与市场执行员。

4月起，被告用邓修汉的资金购买7辆摩托车，声称会安排出口，实际上却将这些摩托车转卖后私吞所得，用来赌博。

邓修汉交给被告的19万零760元现金全遭被告挪用。

期间，被告还伪造表格和数据，以及两封假电邮圆谎，他随后完全失联。

另外，2019年间，19岁的新加坡男子李伟德因送餐工作结识被告，被告称他能以优惠价购买电动个人代步工具（PMD）零件。

李伟德多次转账共3000元，被告钱到手后却一直拖延交货。

李伟德最后亲自到被告所指的滑板车店铺，才发现交易根本不存在。

被告也用同样方式，骗取李伟德其他两名朋友共4038元。

2021年，一名45岁的新加坡男子鲁丁诺，在二手平台看到被告售卖一辆杜卡迪摩托车。两人相约看车，顺利完成交易，被告也办理了摩托车过户手续。

之后，被告继续向鲁丁诺推销各种摩托车，并伪造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的登记信函和车辆照片作为证明。

鲁丁诺不疑有诈，前后16次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方式，支付被告6万5500元，但他最终没有收到任何一辆摩托车。

用各种借口诈骗亲友 男子3年骗得逾28万新元 

从2019年11月至2022年12月，被告又以卖手机、协助汇款、卖摩托车等谎言，欺骗包括亲戚在内的一群受害人的钱财，骗得约28万元。

由于被告在假释期间再次犯罪，他因此可能面临监禁刑期加重的后果，延长的最长天数可以是假释令的剩余时长，也就是135天。

被告也在禁止领取驾照期间违规驾驶。2009年6月19日，被告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开着租来的汽车，先后到3家酒廊喝酒，直到清晨才离开。

经过当地实龙岗路时，被告超车时因车速太快，撞死正在过马路的清洁工人，被告肇祸后绝尘而去。

他事后在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下被控，罪成后被判坐牢两年、10年不得考取驾照。

2015年，他再次无照驾驶，再被判坐牢11周，不得考取驾照18年。

涉及持械抢劫和伪造文件等罪 

法庭揭露，被告自2001年起就接连犯下多项罪行，包括持械抢劫、冒充公职人员、欺骗、偷窃、失信、恶作剧、伪造文件欺骗等。

控方指出，被告2018年因欺骗罪被判坐牢36个月，当时涉案金额介于50元至2470元，如今他行骗涉及的金额已经增加到28万4000元，因此需要予以阻吓性刑罚。

控方早前也要求法官让被告接受改造性监禁的评估报告。案展6月11日下判。（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