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民局：受保护海洋生物 未经许可不得带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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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0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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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与关卡局发视频提醒公众，受保护的海洋生物，未经许可不得带入境。（视频截图：Facebook/移民与关卡局）

移民与关卡局提醒公众，在海外度假时可以尽情享受阳光、沙滩和大海，但不要错把一些海洋生物当作纪念品带回家，进而破坏假期。因为受保护的海洋物种，包括它们的身体部位和制品，未经许可是不能带入新加坡的。

移民与关卡局在Facebook发视频温馨提醒公众，在从海外回返新加坡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带回家的。度假时抓到的一些海洋生物，最好还是留在属于它们的海滩上。

因为许多海洋物种，例如海马、鲨鱼、硬珊瑚、砗磲（giant clams）和海龟等，都是受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CITES）保护的，在没有适当许可证的情况下不能带入新加坡。

这项规定也适用于这些生物的部位和制品，如干制标本、鱼鳍、鱼卵和壳等。

当局强调，我国对非法交易和进口野生动植物持零容忍态度。这类违法行为不但威胁濒危物种，还会导致全球栖息地遭到破坏。

根据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法令（Endangered Species (Import and Export) Act），非法进口受CITES保护的物种，可面对最高50万元（或按市场价值，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和最长六年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