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华银行告“网路公民”诽谤胜诉　许渊臣须赔偿12万5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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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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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公民”主编许渊臣。

（新加坡讯）大华银行起诉“网路公民”（简称TOC）主编许渊臣及出版商Miao Yi Infotech诽谤案，获法庭宣判胜诉，被告须向该银行赔偿12万5000新元的赔偿金，并支付1万6500新元固定诉讼费，以及约1500新元的相关杂费。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道，相信这也是新加坡诽谤案中，判给企业原告一般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一次。

大华银行早前针对“网路公民”发布的一系列指控大华银行，涉嫌金融丑闻、刑事犯罪以及胁迫客户等行为的文章和社交媒体贴文，起诉“网路公民”主编许渊臣。

相关文章去年3月27日发布在“网路公民”，另外还有3篇相关的面子书贴文。文章声称，大华银行的客户永记物流集团（Yang Kee Logistics）及前任总裁辜健聪被银行“玩弄”，并称这可能是新加坡“历来最大的金融丑闻”。

文章还称，永记物流集团被迫接受银行“具破坏性”的交易安排，包括年利率高达27%的可转换债券，并称相关条款是在“胁迫”和“威胁”下达成的。

尽管大华银行在文章发布隔天就向“网路公民”发出律师函，但是“网路公民”仍然继续发布多篇相关报道和面子书贴文，包括在3月29日再次发布两篇涉及辜健聪和大华银行的文章，并声称“网路公民”曝光了两者之间的争议，且是唯一一家发布辜健聪说法的媒体。

文章也质疑为何其他新闻机构，包括公共资助的新报业媒体信托旗下的新闻机构，没有调查这起事件。

新加坡高庭周三（4日）作出宣判，指“网路公民”主编许渊臣和出版商对大华银行构成诽谤。被告也没有提出抗辩或不抗辩通知。

助理主簿维克拉姆拉贾拉姆指出，相关诽谤言论打击银行机构赖以立足的核心信誉要素，并透过网路平台广泛传播。文章及社群媒体贴文下方出现的负面公众评论，显示有关指控已经损害了大华银行的声誉。

法院认为，大华银行未能证明被告行为有恶意，也无法断定被告明知指控不实仍加以发布。

法院也指出，没有证据显示大华银行曾“实质”与被告接触，证明相关指控不实。

大华银行发言人在询问时表示，该银行很欣慰高庭裁定“网路公民”构成诽谤。

发言人也透露，由于永记物流集团前任总裁辜健聪已破产，银行已暂缓对他提出诽谤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