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律所书记挪用客户支票   伪造印花税证书骗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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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03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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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苏凡迪此前因房屋贷款诈骗被判9年监禁，目前在服刑，现又因挪用客户支票及伪造印花税证书面临新罪名。（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律师事务所的前职员，因涉及房屋贷款诈骗被判坐牢9年后，如今又承认挪用12名客户逾24万元的支票，并伪造印花税证书企图骗取房贷等。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苏凡迪（45岁）前日对一项涉及员工刑事失信，以及一项涉及抵触印花税法令的控状认罪。

被告犯案时在新加坡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房地产转让书记，同时处理Relianze Law Corporation的过户事务。

案情显示，被告自2004年至2012年在律所工作，职责包括收取客户支票。这些支票用于支付房产交易定金、印花税或在建房地产的分期付款。

2010年2月18日至8月5日，被告受托保管3名客户的3张支票，总金额12万2025元，分别用于印花税及定金支付。

可是，他却将支票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并通过现金取款、转账、刷卡等方式挪为私用。

根据控状，他在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5月21日，又挪用了9名客户的支票，总额12万4791元。

为掩盖行为，他用自己的钱或律所资金补缴印花税及分期付款。

伪造印花税证书 

拼错买方姓名被银行拒绝 

此外，被告2012年4月12日处理一次房地产过户时，向当地一家银行提交伪造的印花税证书，争取银行发放贷款，但因银行职员发现买方姓名拼写错误而被拒绝。

调查发现，被告通过剪贴另一份印花税证书的水印，以及新加坡国内税务局标志，复制并打印在信头上，并填写有关房地产信息，伪造证书。

2015年6月，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向商业事务局提供信息，指被告在任职期间，挪用了客户支付的房地产定金及印花税支票。

苏凡迪早前与同伙在两笔房屋交易中夸大售价，骗取银行逾510万元的贷款，从中牟利。

他原本判监禁6年又6个月，新加坡高等法院因他积极参与阴谋并造成重大损失，后来将刑期加重至9年。

在最新案件中，控方指出，被告屡次为个人利益而以不诚实和欺骗手段，挪用为数不小的金额，并涉及在2013年协助通过贷款申请，诈骗4万4700元至10万元。

控方因此促请法官判处被告12个月至13个月又6个星期的监禁，而且在他服完现有刑期后才开始执行。

案件展至2026年1月6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