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1人冒官员骗案被捕  大马女子3月以来第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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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1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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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受到相信是跨过诈骗团伙成员的陌生人指示，要她协助从受害者手中收取现金或贵重物品，再转交他人。（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涉在冒充新加坡政府官员骗案中充当钱骡，36岁马来西亚女子被捕，她也是自今年3月以来，第13名因涉协助诈骗团伙收取现金或贵重物品，而落网的马来西亚人士。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前日发文告说，当局本月8日接到一起冒充狮城政府官员骗案的通报。

75岁的受害者，当天接到一通自称来自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人员打来的WhatsApp电话，指她涉及一起洗钱案。

对方指示受害者提出现款交给一名“代理人”，以配合调查，并向她保证案件结束后会退还款项。

受害者同一天提出10万元现金后，于新加坡裕廊西中路一带将款项交给一名36岁马来西亚女子。

新加坡反诈骗指挥处警员介入调查后，确认涉案大马女子的身份，并在她于本月14日入境新加坡时逮捕她。

初步调查显示，女子受到相信是跨过诈骗团伙成员的陌生人指示，要她协助从受害者手中收取现金或贵重物品，再转交他人。

根据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1条，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或5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犯及诈骗团伙成员或招募者将面对6下至24下鞭刑；协助诈骗犯洗钱或处理诈骗所得的“钱骡”，也可能被判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