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旬妇踩无盖沟渠摔伤索赔败诉　法官：掉沟渠受重伤概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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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2-23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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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一名七旬老妇误踩无盖沟渠摔伤后，向市镇会索赔逾6万新元，承审法官表示，任何人掉入沟渠而蒙受重伤的概率低，判她败诉。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1年2月8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地点是新加坡武吉班让万吉路第276座组屋楼下。起诉人是71岁的曾瑞玉。

 

根据曾瑞玉的证词，组屋底层和草坪间隔着一条沟渠。事发当时69岁的她，早上提水下楼到草坪浇花，在转身准备回家时，误踩无盖沟渠摔倒，导致她右手中指骨折以及左脚跟腱撕裂。

 

曾瑞玉指她会摔倒，是因为负责该区事务的荷兰—武吉班让市镇会没有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性，导致她无法分辨“肮脏沟渠”以及沟渠盖，才会跌入沟渠。该沟渠25公分宽，36公分深。

 

市镇会却指，据他们所了解，在过去20年内，只有曾瑞玉因无盖摔入沟渠。

 

辩方解释，部分沟渠无盖是为方便清理，避免蚊虫滋生。

 

诉方认为，市镇会不但没有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也没有确保沟渠全部都有盖，或放置告示提醒居民路过时应小心，或注意一部分的沟渠没有沟盖。

 

辩方解释，这并非市镇会疏忽打理，而是为了方便清理沟渠及检查是否有蚊虫滋生。这也是遵循新加坡国家环境局针对蚊子在公共地方滋生的指导原则。

 

辩方说，市镇会在2001年选区划分后接管上述组屋的事务，并在同一年将部分的沟盖取走，因此在该处居住超过30年的起诉人应该知道这一情况。起诉人不时会到草坪上打理一些违法种植的植物，所以应该熟悉环境，知道一部分的沟渠被没有沟盖。

辩方指，起诉人自愿通过她选定的路线去浇花，因此也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首先，曾瑞玉称花不是她种的， 只是‘好心’帮忙浇花， 因此走到沟渠另一端的草坪浇花是她的选择。再来，要走向草坪，除了跨过沟渠，还有其他的走道可行，但在审讯中，曾瑞玉说她知道有其他途径，但需要走一段路，因此选择了走过沟渠，还反问辩方‘我为什么要选那里？’。”

辩方透露，曾瑞玉在供证时曾说，她来回都走同一条路线，因此她在走向草坪时已经知道那段沟渠无盖。但她后来又解释，指回程时误把无盖沟渠看成了有盖，才会摔倒。

法官表示，曾瑞玉事发前曾跨过沟渠到草坪浇花，她是在第二次跨过同一个沟渠时才发生意外，因此她显然清楚沟渠当时没沟盖，也知道可能会受伤，却决定跨出那一步。

 

法官也认为，没有实质的证据或数据证明公众摔入上述沟渠的次数，因此不能判定再次发生意外的可能性高。另外，没有证据指向这类意外会造成严重的伤势。

法官指，曾瑞玉在清楚知道沟渠无盖，但没能清楚解释为何回程“能见度变了”，所以判定她在清楚知道其风险的情况下，仍选择走过无盖沟渠处。

 

因此，法官认为，跌入无盖沟渠导致重伤的概率很低，加上辩方对不盖上沟渠有合理的理由及解释，最终判定市镇会没有疏于职责，曾瑞玉索赔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