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诱盲母放弃136万遗产 法官痛斥不孝子女：还钱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QnZyj
Published: 2022-11-09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八旬盲母与子女争夺亡夫的136万元卖房所得和租金收入，子女称母此前已签字赠予，母说没这回事，双方闹上法庭。

法官认为老母并不清楚文件内容，裁定赠予书不成立，判子女把钱还给她。

《新明日报》报导，根据高庭日前发布的判词，起诉人淡碧（Thamby，84岁）自1975年起失明，与丈夫育有三名子女。答辩方是儿子和小女儿。

老妇的丈夫2013年过世后，留下数个产业给她及三名子女，遗产根据遗嘱分配，但遗嘱中没有提及一间位于南洛街（Dunlop Street）的店屋应该如何分配。

![诱盲母放弃136万遗产 法官痛斥不孝子女：还钱](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09/17092721.avif?1679358602)





盲母与子女争夺丈夫遗产，其中遗产涉及南洛街（Dunlop Street）一个店屋单位卖屋所得。（谷歌地图） 

根据无遗嘱遗产继承法令，老妇可获得店屋一半的权益，三名子女获另一半。

这间店屋在2017年4月以262万5000元（约866.25万令吉）出售，老妇应得半数约136万元的收益。

但她表示，连续两年向小女儿追讨自己应得的款项，当小女儿告知她不会得到任何钱时，老妇在2019年向关系不睦的大女儿寻求帮助。

大女儿随后告诉老妇，她应该得到一笔款项，并带老妇找律师寻求法律意见。

老妇征求律师的意见后，于2019年入禀法庭，起诉小女儿和儿子追讨应得的款项。

小女儿和儿子则辩称，老妇在2017年签下了赠予文件，并在接下来的两年多都没有提出异议，这意味着她原本就打算将这笔钱送给他们。

赖秀珠法官在判词中指出，赠予文件由小女儿准备，而不通过律师处理的做法不智。

法官也说，协助售卖店屋的经纪是老妇儿子的朋友，因此不应该由他作为独立第三方见证签署文件。

判决指出，老妇虽签了赠予文件，但其实不清楚内容，不知道这么做代表放弃卖屋所得和相关租金收入。

法官裁定赠予文件不成立，这对子女要向老母亲支付13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