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小三导致婚姻破裂 狮城夫妇争1.1亿婚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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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1-11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1日讯）妻子发现丈夫有“中国小三”提离婚，双方争夺3800万元（1.1亿令吉）婚姻资产，但不满高庭判决上诉。三司认为，丈夫在2011年11月赚取多617万4864元（1852万令吉），不应纳入婚姻资产，经重新估算后，婚姻资产调底至约3501万9353元（1亿令吉）。

这对夫妻在1993年结婚，2017年离婚，育有两名现年16岁和12岁大的孩子，第一胎是通过人工受孕所产下。1999年的时，丈夫在家族公司当工程师，妻子则在银行当分析员，两人还一起到美国进修，两年后回国，妻子在银行当高层，丈夫则创立顾问公司，当时妻子的收入比较稳定。

直到2005年，丈夫和另外4名伙伴成立创业资本基金，8年内将83万3184股份，增加至102万9811股份。丈夫的股份增加后，越变越富有，单凭股份就已价值2802万1805元（8406万令吉）。

由于工作所需，丈夫在新加坡和中国两头跑，妻子为了照顾家庭，一直待在本地。

2008年，丈夫升为副总，必须长期留在中国。结果妻子不久后发现丈夫有“中国小三”，丈夫被质问后也承认搞外遇。妻子于2010年提出离婚。

根据高庭原有裁决，夫妻共同拥有儿子们的抚养权，由妻子负责照顾与看管孩子。丈夫每月得支付孩子1万1000元（3万3000令吉）的生活费，但他不必承担妻子的生活费。婚姻资产方面，两人分总值3801万639元资产，男女分别得66.76%和33.24%。双方针对婚姻资产分配与生活费提出上诉。

妻子坚持法庭应平分资产

妻子认为法庭应平分资产，但丈夫则认为自己的贡献应比妻子高，要求降低婚姻总资产额，并只愿意分给妻子30%。丈夫也要求把孩子的生活费降低到每月5435元，并只愿意负担孩子50%的教育费。

由上诉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潘文龙和高庭法官洪素燕组成的三司庭，昨天发表关于婚姻资产分配的判词。三司认为，丈夫是在2011年11月取得额外的617万4864元，因此不应该被纳入婚姻资产内，重新计算后，把婚姻资产总值从3801万639元，调底至约3501万9353元。不过，三司驳回丈夫减少生活费的要求。

上海买房给小三 家用减少

丈夫在上海买房子给小三后，还逐渐减少给家用。

2009年，丈夫在上海买了一栋房子给小三，还把小三列入该房子的联名拥有人。一年后，丈夫就开始减少给家用，从原本的每月1万6374元（4万8000令吉）减少到1万5000元（4万5000令吉）。

妻子后来发现丈夫在中国买房子给小三后，丈夫更是直接把家用减到5000元（1万5000令吉）。

妻子换锁头 拒让丈夫见孩子

妻子申请离婚后，换房子锁头，不让丈夫回家见孩子。

男女结婚期间一共买了三栋房地产，分别在碧霞路（Peck Hay Rd）、西乃山坡（Mount Sinai Rise）。他们在2007年买了武吉知马路的房子即婚姻住所，至2016年已价值395万元（1185万令吉）。

判词提到，妻子申请离婚后，换了武吉知马路的房子的锁头，阻止男方自由进出房子。

Post in: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