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赚外快运送电子烟及配件   助理工程师监8周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RZW3z
Published: 2026-01-09
Source: 狮城新闻

![为赚外快运送电子烟及配件   助理工程师监8周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7/17778415.avif?0)





被告杜淳继因以贩售为目的，持有逾1639支电子烟等罪名，被判坐牢8个星期。（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28岁男助理工程师为赚外快，替他人运送电子烟和配件，每趟可获得10元报酬，不过他在一次准备送货时被人赃并获。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杜淳继（音译）共面对4项抵触新加坡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的控状。

他被指以贩售为目的，持有约1639支电子烟和165个烟弹等，他前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承审法官郑惠兴下判时说，被告充当主谋与买家的中介，使得主谋难以追查，不过考虑到被告选择认罪及其他因素，因此判他坐牢8个星期。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一名助理工程师，他自2024年2月起开始“兼职”，运送装有电子烟的包裹，每趟可得10元酬劳。

卫生科学局2024年9月2日接获通报，称一家公司收到一批装有逾1500个电子烟的货物。

执法人员隔天突击取货地点，发现被告正把包裹装到汽车的后车厢。

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后逮捕被告，并从被告车内搜出用于贩售的1639个电子烟。

## 从一周到12周 被告律师提出反对



另一方面，针对主控官在这起案件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告代表律师有不同看法。

主控官的原本判刑立场为监禁1个星期和罚款1500元，但继新加坡政府把电子烟当成毒品问题应对，加大打击力度后，当局审核所有电子烟案件，把判刑立场改为12个星期和罚款3000元。

控方指出，电子烟问题日益严重，对年轻群体造成影响，也对公共健康构成隐患，这类违法行为同样难以被侦查，因此刑罚须起到阻吓作用。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自去年3月便向法庭表明有意认罪，控方起初的判刑立场为1个星期监禁，如今大幅提升至12个星期。

他表示，被告由始至终配合调查，没有造成任何延误，且没有证据表明被告涉及团伙、跨国犯罪或与依托咪酯有关的违法行为，控方大幅调整量刑建议，缺乏明确依据，恳请法官判处罚款。

不过，法庭在量刑时须考虑法定刑罚范围，控方提出的判刑框架，可能导致多数案件的判刑，集中在法定刑期范围的上半区，而上述案件要求的12个星期，已达最高刑罚的一半。

法官认为，被告若是经由审讯被定罪，恰当刑罚是3个月监禁，考虑到被告选择认罪，因此判他坐牢8个星期。

根据新加坡相关法令，持有用以销售的电子烟若罪成，可被判最长6个月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万元，或两者兼施。

国家法院法官去年曾就电子烟相关案件，指示当地卫科局审查当局的量刑建议，不仅是针对涉及丧尸烟弹的罪行，也包括一般电子烟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