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零用钱与开冷气两度持刀吓父 少年判入改造所

2026/01/07   •   2034阅
17岁少年因与父亲争论零用钱及开冷气时长而持刀恐吓,包括指着父亲、挥拳攻击及威胁舅舅。该少年面临多项指控,包括恐吓、蓄意伤人、持有危险武器及欺骗等,最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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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该拿多少零用钱与父亲争吵,事后持爪刀指着父亲。(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一名17岁少年,因零用钱和开冷气时长与父吵架,并拿刀恐吓,他也曾为赚150元,拿假身份证到电信公司签配套,昨日被判进入当地青年改造所至少1年。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因未满18岁,根据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可泄露被告身份的资料,包括姓名。

被告面对12项控状,包括恐吓、蓄意伤人、持有危险武器、欺骗等,他早前承认其中4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调查揭露,2024年7月14日傍晚5时到5时39分,被告因该拿多少零用钱和父亲起争执。

两人越吵越凶,被告突然回房拿出一把爪刀,冲向51岁的父亲并指着对方。

虽然,被告的父亲成功避开爪刀,被告却朝他的脸挥了数拳。

被告去年3月8日,和父亲又因开冷气时长的问题吵了起来,被告再次走回房间拿出一把刀刃23公分长的刀,走回父亲的房间,握着刀站在靠近父亲的地方,一言不发。

被告同时在去年10月25日,因向舅舅索30元不果,把爪刀架在舅舅的脖子上,恐吓要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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