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人因骑行违规行为被起诉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RZa8q
Published: 2024-10-08
Source: 狮城新闻

![六人因骑行违规行为被起诉](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3883.avif?0)





六名年龄介于17至20岁的青年，将于2024年10月9日被控上法庭，涉及违反《道路交通（自行车、三轮脚踏车、人力车及卧式车辆－道路行驶）规例》、2024年《道路交通（自行车、三轮脚踏车、人力车及卧式车辆－建造与使用）规例》以及《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中的多项罪名。

事件发生于2024年5月10日，当时这六名骑行者沿史各士路及乌节路骑行，涉嫌以危险方式行驶，危及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他们未靠道路左侧行驶，反而在车道之间穿梭，并做出危险动作。其中两人骑行时未佩戴合适的自行车安全头盔，一人骑行的自行车没有刹车装置，另有一人边骑车边使用手机。

六人皆因未依《道路交通（自行车、三轮脚踏车、人力车及卧式车辆－道路行驶）规例》第8条，靠道路左侧行驶而被控。其中五人另因违反第10条，未以有序方式骑行而被控；两人因未佩戴合适的自行车安全头盔，违反同规例第14(a)条而被控。另有一人因所骑自行车未配备有效手刹，违反2024年《道路交通（自行车、三轮脚踏车、人力反三轮车及卧式车辆－建造与使用）规例》第5(1)条；还有一人因骑行时使用移动通讯设备，违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5B(1)条而被控。

根据《道路交通（自行车、三轮脚踏车、人力车及卧式车辆－道路行驶）规例》第8条，未靠道路左侧行驶的罪行最高可被罚款1,000新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并罚。若属第二次或后续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新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并罚。

违反第10条，未以有序方式骑行的罪行，最高可被罚款1,000新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并罚。若属第二次或后续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新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并罚。

未佩戴合适自行车安全头盔，违反第14(a)条的罪行，最高可被罚款1,000新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并罚。若属第二次或后续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新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并罚。

根据2024年《道路交通（自行车、三轮脚踏车、人力车及卧式车辆－建造与使用）规例》第5(1)条，使用未配备有效刹车的自行车，最高可被罚款1,000新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并罚。若属第二次或后续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新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并罚。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5B(1)条，骑行时使用移动通讯设备，最高可被罚款1,000新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并罚。若属第二次或后续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新元，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并罚。

警方提醒所有骑行者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骑行时必须：

遵守所有交通信号，沿车流方向行驶

在道路上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

尽量靠道路左侧行驶，让其他车辆安全超车

在单车道道路及巴士车道运作时段，以单列方式骑行

在夜间开启前方白色及后方红色车灯

有自行车道时，必须使用，且不得占用道路其他部分

集体骑行时，长度不得超过五辆自行车；即单列时最多五人，双列时最多十人（仅限多车道道路）

骑行时禁止使用移动通讯设备

禁止在高速公路、道路隧道及部分高架路段骑行

交通警察将继续加强执法，严查违规骑行行为。警方绝不姑息，将依法严正处理所有违法者。

 **警方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0月8日 下午4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