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周6天为电子烟团伙送货  狮城男1年赚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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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21
Source: 狮城新闻

陈俊杰被判入狱10个月，并罚款逾约14万令吉。（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为赚外快加入电子烟犯罪团伙，新加坡一名男子每星期送货6天，1年赚取约4万5000元。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陈俊杰（34岁）面对一项抵触新加坡有组织罪案法令和一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的控状，昨日被判入狱10个月，并罚款4万5000元，成为团伙中首个被治罪的成员。

根据案情，被告参与的是一个跨境电子烟犯罪团伙。

团伙从2022年中至2025年10月16日，分销从马来西亚走私入境的电子烟，并租下新加坡伦多一带的排屋和坎贝拉的公寓作为仓库，平均每天配送105至210份电子烟产品订单。

新加坡当局去年10月16日展开执法行动，捣毁团伙用来储存电子烟的仓库。（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警察部队和卫生科学局去年10月16日展开联合执法行动，从团伙的仓库起获5万7818个电子烟和相关配件。

团伙成员分为3个层级，包括新加坡头目、仓库配送员和分区配送员。

王余伟（29岁）、郑乐维（30岁）和陈宏昌（31岁）先后担任新加坡头目，另有4名仓库配送员；被告与其他6人则担任分区配送员。

新加坡头目据信身在马来西亚、化名“Nobody（意为小人物）”的上层领导指示行事，负责管理仓库、库存、货物包装和财务等事务，并向仓库配送员收取和核对收入。

他们也利用“Nobody”提供的资金支付薪金、仓库租金和水电费等，再把收入交给对方安排的钱骡。

仓库配送员月薪介于4000元至8000元，负责仓库运作，包括收货后清点库存、根据订单打包货物，再按邮区分类，交给分区配送员配送。

他们与分区配送员见面时，也会收取前一天的收入。

分区配送员则各自负责特定邮区，送货时向顾客收取现金，每成功配送一份订单可赚10元。

团伙成员通过多个聊天群组沟通，并使用化名隐匿身份，群组用于汇报不同邮区的订单、处理反馈和清点库存等。

仓库配送员和分区配送员一般每天在下午和傍晚两次，于新加坡宏茂桥5道第605座组屋旁的露天停车场交接货物，星期天休息。

调查显示，被告2024年10月经朋友介绍，开始担任分区配送员，借此赚取额外收入。

他每天配送15至30份订单，每月赚取3000元至4000元，估计1年赚约4万5000元。

被告在去年10月的执法行动中被捕，当时身上有51个电子烟和相关配件，以及2398元现金。

控方指出，电子烟容易使人上瘾，对公众健康构成严重风险，因此刑罚须起到阻吓作用，向可能受电子烟交易利润诱惑而犯案者发出明确信号。

控方也指出，被告是这个14人犯罪团伙的一员，1年来每星期6天配送电子烟产品并从中获利，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入狱10至11个月，并罚款4万5000元。

其余13名团伙成员的案件仍在审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