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起 员工使用个人代步工具 商家须为其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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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0-09
Source: 狮城新闻

陆路交通管理局今天（9日）发布文告称，今年12月1日起，获得执照提供共享电动代步工具的运营商，所有雇用员工在公共步道上使用个人代步工具进行工作的企业，必须为他们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以防止他们在工作期间受伤和死亡。

当局指出，如果商家未能给他们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则可能被罚款最高1万元，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有关符合要求的保险产品信息，可访问政府官网。商家也可以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以协商符合商家运营要求的保险合同。

新闻来源：陆路交通管理局官网

图片来源：马炎庆Facebook

编辑：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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