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音堂外踢义工 60岁轮椅嫂 判日间报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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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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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不满其他庙宇义工到四马路观音堂外募捐“抢地盘”，多次伸腿踢一名义工，导致对方腿部疼痛，60岁“轮椅嫂”看视频后认罪，昨早被判3个月日间报到令。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林梅芝（60岁）共面对5项包括使用刑事暴力、蓄意伤人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等控状。她承认其中一项，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发于去年1月29日大年初一上午10时许，地点在滑铁卢街的四马路观音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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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梅芝去年在观音堂多次伸腿踢一名印度庙义工。（档案照） 

根据案情，当天被告在观音堂外募捐，一批来自芽笼印度教庙宇的义工也在附近募款。其中一人站在被告前方，惹被告不满，便伸腿多次踢向对方的脚。

根据庭上播放的视频，被告频频朝对方大喊：“走开！”、“别挡在我前面，挡住别人！”、“你们这帮人，别跟我说话！”等等，情绪相当激动。

当时受害者仅站在原地，被告仍继续移动轮椅靠近，再次踢了义工的腿，导致对方腿部疼痛。被告也被指当众向另一人泼水，并在医院内大声辱骂他人。

被告最初坚持不认罪，并多次强调自己“没有踢到人”“只是踢到裤子的布”，看了事发的视频后，最终才改变立场。

法官判被告3个月的日间报到令。期间，她需遵守条件，包括佩戴电子追踪器、晚上10时至早上6时需留在室内、在

指定时间向日间报到官报到、以及接受日间报到官安排的辅导。

被告称仍会继续到观音堂 

法官下判后也提醒林梅芝，若缓刑监管官要求她接受辅导，她必须配合，并说：“我不想再在法庭上见到你。尽你最大的努力遵守所有规定，确保配合监管官的要求，不要给监管官带来麻烦。”

被告称仍会继续到观音堂，因为那里承载着她与已故丈夫的美好回忆。

被告闻判后受访时指出，非常感谢法官从宽处理，并称会尽力遵守缓刑条件，配合监管官的安排。

她也透露，事发后朋友曾笑称她“踢了最贵的一脚”，但她强调，当时只是因一时心急才会做出相关举动。也有人劝她以后少去观音堂，但她说，其已故丈夫以前常常带着孙子到观音堂找她吃午餐。因此对她来说，观音堂有很多他们之间美好的回忆，所以她还是会经常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