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中国男当龟公,每招揽一嫖客仅抽40元佣金,因抽佣低而吸引19岁同乡少女“跳槽”,由男子安排她来新加坡卖淫,并负责替她预订酒店、刊登网上广告以及联系嫖客。
中国籍被告刘道东(42岁,音译)昨天承认靠他人卖淫所得维生、抵触妇女宪章等在内的3项控状后,被判坐牢13个月又两周,罚款3000元。
根据案情,2024年6月11日下午约6时半,警方在位于实龙岗一间酒店展开扫黄行动,当场逮捕被告与四名中国籍女子,并起获了保险套与润滑剂。

被告刘道东靠19岁少女卖淫,抽近3000元佣金。(示意图)
四名女子承认在酒店提供性服务,调查也揭露,被告负责替她们预定酒店房间、安排嫖客预约、代收钱、刊登卖淫广告等。
其中一名时年19岁的卖淫少女供称,她原本在中国澳门替一个名为“鸟叔”的卖淫集团工作,后来打算转到新加坡卖淫。由于不满原中介每名嫖客抽取的100元佣金,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被告,得知被告抽佣较低,每名嫖客仅抽取40元后,决定转由他安排。
2024年5月,双方通过视频谈成合作,由少女自行承担来新机票与住宿费用,被告则协助安排较便宜的住宿。少女最终于6月2日抵新,被告亲自去接机,再带她购买手机卡,并陪同她到酒店办理入住手续。
庭上揭露,被告随后接管少女所使用的电话号码,专门负责与嫖客联系及安排预约,再通过微信通知少女嫖客抵达时间。完成交易后,少女则通知被告,以便双方统计当天接待的嫖客人数。
申请‘查号服务’ 助减低侦查风险
为替少女招揽生意,被告早前就已经联系好一个卖淫网站为她刊登广告,并申请“查号服务”。
所谓的“查号服务”,是把卖淫女的电话号码加入一个封闭聊天群组,让同行核实潜在嫖客是否为熟客,以减少执法人员乔装嫖客侦查的风险。
被告随后将化名“茵茵”的少女照片、年龄、三围、收费标准及提供的性服务等资料交给网站管理员刊登,并代收少女支付的2500人民币广告费。
少女9天接客约70人
少女短短九天内接客约70人,被告抽约3000元佣金。
案情显示,少女在2024年6月3日至11日内提供上述性服务。
调查指出,被告除了负责招揽生意外,还曾替少女购买食物、代领保险套、药物等。被告落网后,于2024年7月17日获准保释。不过,他之后违反保释条件,与控方证人即上述的19岁少女联系,法庭于今年8月3日撤销他保释资格,他自当天起一直被还押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