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垃圾焚化厂爆炸事件 狮城前环境局署长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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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3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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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士垃圾焚化厂4年前发生爆炸酿两死一伤，被告李友明被指在批准相关的工作许可系统时有所疏忽。（早报网图） 

（新加坡讯）大士垃圾焚化厂4年前发生爆炸酿两死一伤，时任新加坡国家环境局署长李友明，在支付控方定下的5000元最高销案金额后，已获无罪释放。

《联合早报》报道，这起爆炸案发生在2021年9月23日下午，丧命的是两名环境局资深职员，郭耀维（65岁）和魏涌霖（64岁）。另一名职员刘衍存（63岁）蒙受三级烧伤，康复后已回到工作岗位。

李友明（52岁）时任环境局废物设施操作与管理署署长，与时任大士垃圾焚化厂总经理黄华荣，以及环境局早前各被控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罪状。

根据控状，环境局作为焚化厂的雇主，被指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导致两名职员丧命。黄华荣也被指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疏忽造成死亡。李友明被指在批准相关的工作许可系统时有所疏忽。

总检察署昨日回答记者询问时说，在仔细考虑案件事实和情况后，控方要求以最高5000元的金额销案，李友明已在星期二（11月25日）支付这笔款项。法庭于星期五（28日）准予被告无罪释放。

庭上曾揭露，爆炸的起因是维修人员在没有确保高压电流被切断的情况下，拉开断路器而引发电弧闪爆。发生爆炸的高电压开关柜内部的阻尼器（damper）因磨损导致活塞脱落，卡住断路器的联动机制，使它无法通过远程跳闸断电。

黄华荣（56岁）11月20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因疏于确保环境局采取合理安全措施，被判罚款14万5000元。身为总经理，他有责任确保环境局采取这些安全措施。

他审核过工作许可系统相关文件，但没有确保系统合规，也没确认相关安全施工程序是否到位，而是把这方面的工作交由电气维修部门负责，因为他认为资深职员具备专业知识。

环境局早前已被国家法院判处罚款2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