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性侵未成年少女 前电视艺人有意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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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3-05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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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前电视艺人被控6项性侵未成年少女，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涉嫌多次在住家、豪华酒店，甚至是医院性侵未满16岁少女，事后还指示少女哭求母亲不要提控他，前电视艺人有意认罪。

《联合早报》报道，这名前电视艺人的案件昨早上在国家法院审理后，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更新资料，显示他的案件展期至5月5日过堂，让他认罪。

这名前电视艺人被控6项性侵未成年少女，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

为了保护少女，法官下令当地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少女身份的资料，包括前电视艺人的姓名。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2024年6月间，至少6次与一名15岁少女发生关系，性侵地点包括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伊丽莎白诺维娜医院及他的住家。

被告被指在2024年8月，指示少女在她的母亲面前哭泣，告诉母亲她不希望被告坐牢和被提控，有意妨碍司法供证。

被告也被指于2024年9月多次骚扰这名少女，包括在同一天拨打18通电话给少女，也曾发送短讯给对方，及登入少女在全民K歌平台上的虚拟房间。

被告与少女事发时是情侣关系。被告目前以2万元保释外出。

根据我国法律，性侵未满16岁少女若罪成，违例者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妨碍司法公正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抵触防止骚扰法令若罪成，则可被判坐牢最长1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