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称持大麻是为研究 前房屋经纪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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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04
Source: 狮城新闻

## 称持大麻是为研究 前房屋经纪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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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图：CNA）

为研究和开发而走私大麻？法官驳回前房屋经纪持有大麻的理由，判其强制性死刑。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之前任职房地产咨询公司Huttons Asia的34岁房屋经纪Seet Poh Jing，走私至少4509.2克大麻混合物罪名成立，前天（2日）在最高法院被判强制性死刑。

被告于2018年6月28日被警方逮捕，肃毒局人员在其车辆中查获五块 “植物物质“。经化验，这些植物物质含有至少4509.2克大麻混合物。当局也在其手机中发现群发的毒品广告信息。

辩方：被告盼将毒品用于研发 

辩护律师辩论称，被告希望将毒品用于研发，不是在运毒。他也说，被告对大麻有浓厚兴趣，除了食用大麻外，他还对培植大麻二酚（Cannabidiol）和其潜在用途颇感兴趣，因此开始向联系人咨询有关开设大麻相关生意的可能性。

律师也以一份精神报告为依据表示，Seet Poh Jing曾患有药物引起的轻度躁狂症，导致他做出鲁莽和冲动的行为，以提取大麻二酚油来建立大麻事业。

对此，控方指这是被告事后的想法，与证据并不一致，且他也不符合药物诱发躁狂症的诊断要求。

法官See Kee Oon表示，被告无法证明开始拥有大麻是为了研究所需，并认为是一种事后的想法。

法官表示，根据被告之前所录的口供，如逮捕一天后的口供，并没有提到要做研究，而是说大麻混合物是为了帮助朋友，让他们有安全感。被告被逮捕一个月后表示，详细的大麻销售策略取决于朋友的经济能力等，均未提出是为了研究。

“尽管被告对他的新研发企业充满热情，但他显然没有掌握从毒品中提取大麻二酚的技术，也没有这方面的计划。 ” 

法官指出，被告相信新加坡将大麻合法化只是时间问题。被告曾通过姐妹认识资深律师Kertar Singh寻求其建议。他希望律师能在与新加坡大麻种植有关的法律问题上提供帮助，并请律师安排与当局就此事进行约见。 

Kertar Singh提交的证据显示，他曾告诉被告在我国开设大麻咖啡馆几乎不可能，并让他不要再对此抱有想法，也拒绝帮忙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