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司法法院。(图:CNA/Raydza Rahman)
男子称女儿已成年还实习赚取收入,儿子也常住他家吃穿都用他的,前后两年多未支付前妻儿女的抚养费,结果遭法官下令分期付款补回,否则就当藐视庭令送去坐牢。
根据家事法院的判词,男子和前妻育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和长子由前妻抚养,他照顾小儿子。他每个月需要支付女儿400元和儿子300元,共700元给前妻当作两个子女的抚养费。
不过,他自2023年10月份开始没再付款,一直到今年3月份,前妻入禀法院向他追讨。
称女儿已成年还夸大女儿实习收入
男子解释为何没付女儿的费用时表示,女儿已年满21岁,且她实习工作八个月每月收入高达2200元。前妻表示女儿仍在求学,实习期只有三个月,而且每月的收入仅600元,指男子夸大女儿的实习收入。
双方都未传女儿出庭供证也没提呈相关证据。法官认为母亲的说辞比较可信,认为八个月的实习期不符合一般情况,而且2200元的实习薪酬也显然偏高。
另外,法官也发现女儿其实是在2024年1月份才年满21岁,而且她修读的课程一直到去年10月份才结束。在她就业之前,男子有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也就是仍旧需要承担他本该要支付的费用。另外,实习不等于正式就业,实习期的收入只够她应付交通、伙食和着装等开销,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拒绝付款。
法官最后依法下令男子必须补回女儿共9980元的抚养费。
承担长子一半费用
关于长子的费用,男子解释,长子长时间住他的家,吃的穿的都是他在支付,所以他认为他无需额外支付抚养费给前妻。
前妻反驳说男子长期在国外,她才是照顾长子的那个人。
男子出示一张提款卡的交易记录试图说明儿子住他家期间的开销,但法官认为那不足以证明全部的费用都是长子的开销,而他长期居住国外也是个事实。
法官还发现两家住的靠近,长子偶尔去住男子家也是情有可原,最终裁定男子和前妻分别承担一半的责任,下令男子补回一半的费用,30个月的拖欠期共要支付4500元,之后也要按月支付长子每月300元的费用。
加上长女的费用,法官下令男子一共要补回1万4480元,允许他分期付款,为期四个月。未免男子再推脱,法官同时下令男子必须按月交代付款事宜,否则当藐视庭令,依法送监。
出了要补回未付的款项外,男子也须承担3000元的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