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检察署不会提控林国城 也不会对王明星加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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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0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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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国城（左）和王明星（右）。（图：林增控股、路透社）

总检察署表示不会提控林国城，也不会针对涉及易华仁其他控状的行为加控王明星。

涉及易华仁案的酒店及房地产大亨王明星今天（4日）被控两项控状，总检察署随后发表声明指出，王明星面对的控状跟易华仁承认的两项控状相关。

根据控状，王明星邀请前交通部长易华仁乘搭他的私人飞机同游卡塔尔多哈，赞助他入住四季酒店，再安排他隔天搭商务舱回国，被指教唆易华仁触犯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

他之后指示下属向易华仁收取5700元的商务舱机票费用，则被指是协助他妨碍司法公正。

易华仁共面对35项控状，其中27项同王明星以及他的公司新加坡赛车公司（Singapore GP）有关，他上周二（24日）承认的五项控状有三项跟王明星有关。

总检察署表示，控方考虑了所有的相关事实与情况，包括王明星扮演的角色，决定不会针对涉及易华仁其他控状的行为提控王明星。

王明星的案件如今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总检察署不会再发表任何评论。

王明星是前交通部长易华仁刑事案件中的两个关键人物之一，另一个就是建筑商林增建筑承包公司营运董事林国城。

总检察署在声明中明确表示，不会提控林国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