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期46次用误导性护照出入境  商人上诉被驳监15个月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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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5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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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吴振顺抵触新加坡移民法令的罪名成立，须坐牢15个月又6个星期。（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讯）为了避免当局侦查自己的行踪，一名新加坡商人在破产期间，使用菲律宾护照出入境多达46次，并在上诉时辩称自己主动递上误导性护照不算违法，在场移民局人员也没有向他问话，但这些上诉论点都被新加坡高庭驳回。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高庭法官迪达星吉尔前日发表上诉判决，裁定国家法院原有判决无误，商人吴振顺（70岁）抵触狮城移民法令的罪名成立，须坐牢15个月又6个星期。

法官也斥责吴振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撒谎和说辞前后矛盾，并刻意牵强诠释法律条文。

在法官看来，吴振顺是一名不知悔改的罪犯，屡次为了私事和工作抵触新加坡移民法律，因此希望只被判罚款或短期监刑的要求，也让法庭无法理解。

吴振顺曾是环宇集团（Grandlink Group）主席，公司2001年被令清盘，他同年宣告破产，之后卷入数起民事官司与刑事案件。不过，他已在2015年6月11日脱离穷籍。

使用误导性护照的案件，于2011年3月20日至隔年9月7日发生，吴振顺当时仍是破产人士。

他在这段期间多次离开和入境新加坡，使用的是一本他从非官方渠道购得的菲律宾护照，结果在第46次违法使用护照时被逮。

早前审讯揭露，吴振顺案发时使用的菲律宾护照，显示持有人名为“Ngo Boris Jacinto”，出生于1967年8月27日，出生地为菲律宾黎刹省，国籍是菲律宾人，但实际上吴振顺出生于1955年7月19日，出生地为新加坡，并且是新加坡公民。

控方指出，身为一名破产者，吴振顺须得到处理破产事务的官方受托人的批准，才能离开和入境新加坡，但吴振顺为了不让当局侦查到他的行踪，特意支付25万美金购买一本菲律宾护照，并使用这本具误导性的护照出入境。

吴振顺面对69项抵触新加坡移民法令的控状，指他46次使用具误导性的菲律宾护照，以及23次填写入境卡时虚报资料。

这起案件前后审理了至少8年，吴振顺首次在2018年被治罪，他接着提出上诉和刑事动议，上诉庭在2021年批准他的申请，谕令国家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第二轮审讯后，国家法院裁定吴振顺罪成，于2024年8月判他坐牢15个月又6周。

吴振顺这次针对使用误导性护照的罪名，以及整体刑罚提出上诉，由高级律师贺沛星代表他进行上诉陈词。

辩方的立场是，根据新加坡移民法令，每一名出入境者须完全且诚实地回答移民局人员的问题，并按照移民局人员的要求出示证件。

然而，控方没有在本案中举证说明，案发时有移民局人员向吴振顺问话，或询问关于护照的问题，控方也没有传召所有的移民局人员供证，因此法庭不应判吴振顺罪名成立。

不过，法官指出，旅客现今办理出入境手续时，无须移民局人员提示就主动出示证件，这已是常见的事情，如果采纳辩方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那等于允许出入境者可以主动出示误导性或假护照，并规避法律责任，这样的局面是非常荒谬的。

法官认为，辩方的说辞无法成立，现有判刑也不算过重，为此驳回吴振顺的上诉。

由于吴振顺有意针对本案向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刑事参考，法官批准吴振顺展期入狱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