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操纵东方集团股价　马来西亚籍前总裁被判入狱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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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1-09
Source: 狮城新闻

![涉操纵东方集团股价　马来西亚籍前总裁被判入狱9年](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33/17330639.avif?0)





（新加坡讯）见股价下跌，东方集团前总裁与4人串谋，在15个月内操纵公司股价，利用50个交易户头抬高公司股价，还以股份抵押欺骗银行发放贷款，最终被判入狱9年。

马来西亚籍被告李望兴（47岁）案发时是东方集团（Oriental Group）总裁，他共面对包括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失信、欺骗和伪造文件等64项控状。 

被告周二（11月7日）在法庭上承认其中17项，其中一项被判无罪，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东方集团在中国生产和贩售钢条，也在东南亚从事钢品贸易，2010年在新加坡交易所的凯利板上市。该集团截至2016年8月共有342名股东，但后来在2019年5月清盘，并被新加坡交易所除牌。

该集团在2014财年及2015财年的净亏损分别为620万人民币及8760万人民币。

被告在2015财年共持有集团500万股的股份，同时也间接持有约2184万股。

根据案情，与被告共谋的4人为集团财务总监李旺、投资关系经理锺容雯、持有集团5%股份的陈秀（王玉），以及持有至少2%集团股份的曾玉能（已在2021年过世）。

2014年，被告发现集团股价下跌，因此想推高集团股价抵销股价下跌带来的影响。 股价的下跌，会造成投资人信心下降，导致集团难以透过发行股份来筹措资金。

被告与李旺、陈秀（王玉）和曾玉能讨论后，决定一起推高集团股价，并在2014年10月左右，邀请锺容雯加入计划。

5人计划由部分或全部成员出资，按照被告指示，透过在市场上买卖股份来推高价格。他们不仅用被告或自己的交易户头交易，也向他人借来交易户头。

他们从2014年10月开始实行计划，利用在9人名下的至少50个交易户头进行交易，间中涉及6家贸易公司，而其中40个户头是为了计划而开设的。

2015年4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期间的186个交易日中，他们共交易约3.39亿股的股份，占总交易量的79.8%。 集团股价从2015年4月8日的0.03新元飙涨至最高0.134新元，2016年1月14日闭市价格为0.127新元，涨幅约323%。

在2016年1月至3月停牌期间，该集团股价从0.127新元跌至0.114新元，市值损失686万新元。

6家贸易公司也因这些虚假交易拖欠320万新元，但户头持有者已悉数还清，只有被告的交易户头仍拖欠11万3000新元。

另外，被告失信公司放在保险箱的50万新元现金，用来实施计划。 

被告与也是GL Engineering有限公司董事的曾玉能串谋，伪造文件制造虚假销售，欺骗集团支付65万新元。

被告也以他名下的股份作抵押，隐瞒估价被抬高的事实，欺骗3家银行发放140万新元信贷。

被告的计划在2016年被发现，该集团在2016年12月向警方报案。 

被告在2017年3月宣告破产后，在同年5月前往马来西亚，直到2021年12月1日在马来西亚落网，两天后押回新加坡。

控方指出，被告作为集团高层，却严重违反职责，造成集团的经济损失，他还透过精心策划操纵股价，因此建议法官判被告坐牢10年半至12年。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是为了拯救公司下跌的股价而犯罪，并非为了个人利益犯案，恳请法官轻判。

法官下判时说，当股价被抬高时，被告个人持有500万股并间接持有约2100万股的集团股份，被告也能从股价上升中受益，因此判被告入狱9年。

另外3人的案件仍在审理中。

此外，有7人因允许股票户头被操控，面对一到8项指控，其中6人已认罪，被判罚款1万9000新元到5万4000新元不等。 （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