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地铁上抢座位，47岁新加坡女子怒踢六旬老妇，遭罚款4000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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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07
Source: 狮城新闻

在地铁上因座位与六旬妇女起争执，47岁新加坡女子一怒之下竟伸脚踢向妇女，一名乘客见状按下紧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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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概况： 

**时间**：2024年12月5日早上约11时

**地点**：新加坡地铁东西线，从**巴耶利峇**开往**淡滨尼**方向的列车上

**主角**：

**被告**：Endon Binte Abu Bakar（47岁，新加坡籍，图书管理员，月薪2500元）

**受害者**：66岁新加坡籍妇女

🧾 事件经过： 

**受害者在金文泰站上车**：

找到座位坐下，并将随身包放在旁边空位上。

**被告在巴耶利峇站上车**：

坐下时动作较大，撞到受害者的包包。

认为空位不能被物品占据，要求对方移走包包。

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争执升级**：

被告掏出手机对着受害者拍摄。

受害者回以“剪刀手”并也掏出手机拍摄。

被告怒而抢走对方手机，受害者起身抢回时，被告用右脚**踢向对方腹部**。

**紧急应对**：

一名目击乘客按下地铁紧急按钮。

列车在**丹那美拉站**停下，地铁职员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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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情况： 

受害者随后因**腹痛和头痛**就医。

医生确认她**腹部软组织受伤**，但不需留院观察。

事发当时，受害者**神志清醒、能行走、状况良好**。

⚖️ 法庭裁决： 

**控罪**：一项蓄意伤人罪（Intentional hurt）

**量刑**：

被告**无前科**

伤势**不严重**

但她在公共场所行为激进，影响其他乘客，引发列车停驶

被告认罪

考量：

**判罚款4000新币**（未达最高刑罚上限5000新币或3年监禁）

被告称财务困难，需分期缴纳罚款

⚠️ 法律背景： 

**蓄意伤人罪**：

可判监禁最多3年，或罚款最高5000新币，或两者兼施。

📍补充说明： 

法官强调，虽然可判监禁，但因被告无案底，改以罚款处理。

案件凸显了公共交通中行为礼仪与冲突管理的重要性。

根据案情，受害人在金文泰上车后找了座位坐下，并把袋子放在一旁空位上。被告在巴耶利峇上车，坐在受害人身旁的座位。

当时，受害人认为，被告强行坐在一旁的空座，过程中还打到她的袋子；受害人认为，被告应该先让她移走袋子。被告则认为既然是个座位，受害人便不该用袋子占据。

两人为此起争执，被告跟着掏出手机对着受害人。受害人见状对着被告微笑比“剪刀手”，也拿出手机对着被告。被告被受害人的行为激怒，抢走受害人的手机，后者则站起来，试图抢回手机。这时，被告朝受害人踢了一脚。

两人的争执引起其他乘客的注意，其中一名乘客按下紧急按钮，列车因此在丹那美拉站停下，地铁职员也前来查看情况。

受害人因腹部疼痛，事后到医院看诊，腹部蒙受挫伤，但无需留医。

被告在回答法官提问时说，她是一名图书管理员，月薪2500元，还得支付房贷，无法一次支付罚款。

国家法院法官顾至轩下判时说，受害人的伤势不严重，受伤的并非脆弱部位，而被告没有任何相关案底，不必判处监禁。然而，被告在地铁上犯案，导致其他乘客按下紧急按钮，且她在这起事件中显然更激进，因此有必要判处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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