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判性侵妻子罪成 男子上诉被驳回按原判坐牢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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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1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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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图：CNA）

男子性侵妻子被定罪判刑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周五（8日）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的八年监禁和六下鞭刑。

被告是本地自2020年正式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后，首名因性侵妻子而被治罪的男子。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被告申请上诉的罪名包括两项性侵罪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为了保护妻子的身份，法庭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两人的姓名。据悉，妻子在被告坐牢期间已申请离婚。

根据早前报道，案件发生在2020年7月13日晚上，夫妻俩在讨论婚姻关系时发生争吵，被告接着扯下妻子的衣服性侵她，事后还要求岳母让妻子撤控，并称妻子欲拒还迎，但他最后在三项罪名下都被判罪成。

两人原本分居 

被告的两名代表律师今天要求提交新证据，证明被告妻子不是可信的证人。

其中一名律师安妮塔（N K Anitha）围绕着妻子的证词提出质疑，强调证词中存在“矛盾”，法庭判被告有罪“很危险”。

律师指出，夫妻俩在案发时已经结婚八年多，要求两人在征得明确同意后才发生亲密行为“不切实际”。

对此，上诉庭认为，案发时情况不同，当时夫妻俩已分居一段时间，被告刚搬回去跟妻子同住。

律师指出，被告是有权进入妻子住家的，此前曾被妻子偷偷带回家八至十次，发生性行为。俩人也有一起出游并发生性行为。

法官郑永光认为，案发前妻子原本拒绝让被告回家，在其他家庭成员介入后才同意，夫妻俩当时关系显然有些紧张。

被告律师也尝试以妻子医疗报告和证词不符，以及妻子一直想要争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来证明妻子证词不可信。

法官：关键是妻子是否同意 

对此，郑永光指出，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双方是否自愿发生关系。

控方说，无论妻子其他方面有哪些矛盾之处，她始终坚称不同意同被告发生性行为。

尽管辩方一再指出，被告是基于和妻子的互动，认为妻子同意发生性行为，但最终上诉庭听完控辩双方辩论后，还是一致裁定驳回辩方对判决和量刑提出的上诉要求，也不准辩方提交新证据。

上诉庭认为，除了妻子的证词，被告和姐妹之间的对话，以及被告给警方的证词，都可以是定罪的考量因素，辩方指妻子证词矛盾，不足以削弱妻子不愿意发生性行为的说法，原本的刑罚从原则上来说无误，也不会过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