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局：中央区重点商业项目 不再允许分层划分成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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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3-1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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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新加坡中央地区的重要区域和路线上的商业项目及混合用途发展项目的商业房地产部分，将不再允许分层划分（strata subdivided）成不同单位。

新规则适用于位于乌节路、东陵路、史各士路（Scotts Road）、珊顿道（Shenton Way）、罗敏申路（Robinson Road）、安顺路（Anson Road）、莱佛士码头（Raffles Quay）、莱佛士坊公园（Raffles Place Park）以及新加坡河沿岸等地区的项目。

这一限制也适用于中央商业区（CBD）奖励计划和策略发展奖励计划（SDI）下的重建方案。

市区重建局（URA）在周二（3月15日）宣布了这项规则变化，并将"商业用途"定义为包括办公室、商店和餐馆等。

分层划分商业项目一般为分层地契（strata titled）项目，意即同一个项目中的单位，是由不同业主独立拥有及管理，而非单一业主所持有。例如近期展开集体出售计划的东陵购物中心（Tanglin Shopping Centre）和豪杰大厦（Orchard Towers），就属于分层地契商业项目。

市建局解释说，分层划分项目因拥有权是分散的，业主往往面临着维修和保养挑战。"例如，他们可能难以达成定期维修和/或提升建筑的共识，这可能导致项目建筑逐步老化，项目也难以策略出良好的租户组合。"

因此，限制分层划分将有助于限制发展项目的分层单位数量，避免拥有权分散。

该局还表示，它更改规则的目的是要确保中心区主要的商业房地产的质量，并确保CBD激励计划和SDI计划下的重建方案获得妥善管理和维护。

ERA产业研究咨询部主管麦俊荣表示，如果受影响地区的业主计划通过集体出售卖出单位，这个新限制措施可能会减低他们的集售机会或集售价格。

从长远来看，他认为这有助于维持项目的质量，对购物者、消费者和商业空间租户都可带来益处。

现有的分层划分项目，即在今天之前已获得临时入伙证或已提交申请的项目，而获得临时许可进行开发的项目，该限制将适用于项目未来的重新发展。

至于其他发展项目，新规则从即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