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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室胡搞致少女怀孕 23岁男监15月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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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带少女进入哺乳室,将门上锁后胡搞。(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在网上结识14岁少女,竟带她到商场的哺乳室内胡搞,导致她怀孕, 23岁男子被判坐牢15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早前承认一项性侵16岁以下的未成年者的控状。

受害者是现年15岁少女,案发时她介于14至15岁间,是一名中学生。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下达禁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和受害者身份。

根据案情,被告与少女于2024年10月通过Telegram的一个游戏群组认识,两人因打游戏的共同兴趣而开始聊天,当时被告知道少女年仅14岁。

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期间,两人停止联系。被告之后又发短信给少女,两人开始互传短讯,也出去约会过数次。两人当时除了牵手外,没有其他肢体接触。

6月10日,两人开始交往。6月12日晚上7时,被告与少女约在怡丰城见面,被告在聊天时提及自己的性经验,少女听了之后表示想要体验。

被告于是在晚上8时30分带少女到商场的母婴室,之后进入里头的哺乳室,把门上锁后在里头胡搞。被告当时没有使用避孕套。

少女过后把事情告诉了朋友。8月18日,少女的老师得知事件后,把少女未成年性交一事告知少女的母亲,母亲于是带女儿去竹脚妇幼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女儿已经怀孕。

被告于2025年8月21日被逮捕。

控方指出,被告未使用避孕套,让受害者面临怀孕和性疾病传染的风险。此外,两人年纪差距大,罪行造成的伤害严重,要求法官判处他15至18个月的监禁。

DNA证实生父为被告

少女母亲得知情况后,带她到急诊室做检查,少女验孕呈阳性结果。

少女被转介到妇产科进行检查,扫描显示,胎儿已经有3.58公分长,相当于怀孕10周1天,也可听见胎儿心跳。

少女于9月2日接受了堕胎手术,随后也复诊9次,医疗费约1120元。据卫生科学局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孩子的生父是被告。

被告求情时说,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感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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