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亲遗嘱竟漏掉两个儿子！兄弟反目闹上法庭，法院判决：60万新币必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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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2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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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引发的兄弟之争



在新加坡，一名母亲在2012年去世时留下了遗嘱。然而，在她的四个幸存儿子中，她仅将其中两名儿子和两名孙女列为受益人，另外两名儿子被完全排除在外。

随着兄弟之间关系日益紧张，他们的叔叔特意从海外飞往新加坡，试图帮助他们化解矛盾。叔叔提出一个方案：由遗嘱中受益的两名儿子，利用母亲留给他们的房产销售所得，分别给被排除在外的两名兄弟每人30万新元（约23.46万美元）。

这栋位于英岗路（Eng Kong Road）的半独立式洋房在2022年4月以500万新元的价格售出。

尽管最初达成了协议，但给另外两名兄弟的款项并未支付。最终，其中一名儿子将另一名兄弟告上法庭，要求其强制支付款项，并处理其他相关争议。

在10月19日（周一）的判决中，Christopher Tan法官裁定，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 案件详情



本案中的这位母亲共有五名儿子。

其中一人 Oliver Peter Yip Tong 在母亲去世前已故。其余儿子分别为：原告 David Chan Yip Tong、被告 Franklin Chan Yip Tong，以及 Jack Chan Yip Tong 和 George Chan Yip Tong。

在遗嘱中，母亲指定 David 和 Franklin 为遗产执行人。

她于2012年12月去世，遗嘱中列出的四名受益人为：David、Franklin、George的女儿以及Oliver的女儿。

根据遗嘱，母亲将英岗路的一栋半独立式洋房平分给 David 和 Franklin。

此外，她还将远东购物中心（Far East Shopping Centre）的一个零售单位平分给两名儿子和Oliver的女儿。

而位于 Hindhede Walk 的一套公寓则平分给她的两个孙女。

判决书指出，母亲去世后，四兄弟的关系变得紧张，部分原因是 George 和 Jack 在遗嘱中未获得任何遗产。

2018年6月左右，他们的叔叔 Tam Sook 先生从毛里求斯飞抵新加坡，试图促成和解。他建议 David 和 Franklin 各出30万新元给 George 和 Jack。

兄弟们口头同意了，但款项一直未支付。

Franklin 主张，只有在英岗路房产于2018年9月30日前售出时，才需要支付这笔钱，但当时房产并未售出。而 David 则反驳称，9月30日仅仅是一个支付的目标日期。

## 购房选择权的博弈



2021年9月初，Franklin 通知 David，有人出价500万新元购买英岗路房产。作为共同所有者，Franklin 需要 David 在购房选择权（OTP）文件上签字。

在当月的一次会议上，David 告诉 Franklin，除非 Franklin 同意从销售所得中给 George 和 Jack 每人30万新元，否则他不会签字。

随后，David 拿出一份手写便条要求 Franklin 签署以确认此事。判决书称，Franklin 对此感到愤怒并提高了嗓门。

双方发生争执，最终 David 在没有签署 OTP 且 Franklin 没有在便条上签字的情况下离开。

然而，Franklin 后来妥协了，联系兄弟表示愿意签署手写便条。两人再次见面并共同签署了便条，随后 David 签署了 OTP。

但就在第二天，Franklin 给 David 发了一条 WhatsApp 消息，否认手写便条的效力，声称自己是在压力下签署的。

Franklin 写道：“这是我的立场，我声明这份便条并非由我创建，我完全拒绝并不同意。我是由于你的（未知）隐藏动机在压力下签署的。抱歉。”

David 则反击称，他也将认为 OTP 在法律上无效。

尽管如此，房产仍于2022年4月售出，销售所得在 David 和 Franklin 之间分配，但争议的60万新元被扣除。他们同意将这笔钱存入一个联名账户，任何取款都需要两人共同授权。

Tan 法官表示，该联名账户目前的余额约为74.3万新元。

David 拒绝让 Franklin 取走这60万新元，因为他认为这笔钱应该交给另外两名兄弟。而 Franklin 则拒绝授权支付，理由是该便条因缺乏对价以及存在经济胁迫或不公正而无效。

Tan 法官认定，该手写便条是一份合法成立的合同，Franklin 有义务履行。

法官驳回了 Franklin 的主张，并指出 Franklin 在2021年9月5日发给 David 的一条消息中，曾抱怨 David 犹豫不决，尽管 Franklin 终于找到了一个愿意出价500万新元的“傻瓜”（sucker）。

这一价格高于银行估值的450万新元。

在接受交叉质询时，Franklin 对使用“傻瓜”一词解释称，他只是想表达这是一个极好的交易，不应错过。

Tan 法官认为，事实证明 Franklin 认为售价极具吸引力，以至于他愿意接受30万新元的“损失”来确保 David 同意出售。

法官表示：“不能允许被告现在利用‘经济胁迫’原则来逃避履行诺言。”

## 其他争议



Tan 法官还解决了与母亲遗产管理相关的其他几项主张。

David 成功追回了 Franklin 欠下的关于英岗路房产的39,300新元未付租金。双方此前约定，在房产售出前，Franklin 的家人可以住在那里，但每月需支付4,000新元租金。

Franklin 声称两人有口头协议，在他将位于 Pinnacle @ Duxton 的公寓租出之前，租金可以豁免。法官认定这一点属实，但允许追讨2016年9月至11月期间的租金，因为当时 Franklin 的公寓已售出，不再能出租。

David 解释说，尽管觉得不公平，但因为看重兄弟情谊，才让兄弟免租居住。

此外，Franklin 还因 David 在2021年12月发给 PropNex 房产中介的一封电子邮件而起诉 David 诽谤。Franklin 既是房产共同所有者，也是处理租赁业务的中介。

在发给举报地址的邮件中，David 怀疑 Franklin 私吞了7,800新元的中介佣金而未上交给雇主 PropNex，因为在多次提醒后仍未开具正式收据。

法院认定该邮件确实构成诽谤，但驳回了 Franklin 的诉讼，因为该怀疑是有根据的，且 David 受“限定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保护。

限定特权是诽谤法中的一项法律辩护，保护在出于善意且具有法律、道德或社会义务的情况下，向相关利益方传达损害性陈述的行为。

法院还驳回了 Franklin 关于多付租金和房产税的几项主张。

同时，法院命令 David 退还他在母亲去世后一天从其银行账户中提取的2,800新元。

法院还支持了 Franklin 的一项请求，要求 David 对一个装有母亲贵重物品的蓝色公文包的情况做出说明。

本案的诉讼费用尚未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