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养烟打广告 疑电子烟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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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9-07
Source: 狮城新闻

![营养烟打广告 疑电子烟借尸还魂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0/17703128.avif?0)



（新加坡讯）电子烟在新加坡被全面禁止后，如今恐“借尸还魂”，以“营养烟”之名在社媒打广告售卖，目前已有一人因在公众场合使用这类雾化器，被卫生科学局拦阻和罚款。

随着新加坡政府打击电子烟的力度升级，依托咪酯已在本月1日正式归类为C级毒品，无论是吸食电子烟或含有依托咪酯的“丧尸烟弹”，刑罚都将加重，二度重犯的电子烟吸食者也会被提控。

但近日网上出现名为“营养烟”（Vitamin Diffuser）的新型产品，卖家将电子雾化器包装成的健康替代品，外形与电子烟类似，同为棒状的雾化器疑是电子烟“借尸还魂”的新趋势。

据《新明日报》查询，网上对于此类产品有多种叫法，包括“营养烟”、“维他命烟棒”、“吸入式电子能量棒”等，它由雾化器、锂电池和成分药物匣组成。一支“营养烟”的售价约30到40元，“营养弹”则介于4元到6元。

卖家普遍称产品“不含尼古丁，焦油等有毒物质，只含纯植物的维生素和营养成分”，而轻便造型方便使用者随时补充“维他命”，是代替香烟的营养产品。

《海峡时报》报道，在社媒网红的推广下，这一新趋势已在英国、澳洲和美国等地逐渐兴起。研究人员指出，这类所谓“健康电子烟”的营销手段，属误导性电子烟广告的新形态。

文中也指出，上个月19日，卫生科学局执法人员在国家法院外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使用“营养烟”，当场将其拦下。该男子在承认持有仿冒烟草产品后被罚款。

## 持仿冒烟草产品

35岁男子被罚款



卫生科学局发言人回复《新明日报》证实，35岁男子涉案被罚款。

卫生科学局指出：“虽然该物品并非电子烟，但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购买、使用及持有仿冒烟草产品同样违法。”

当局补充道：“这类产品模仿吸烟行为，因此被禁止。虽然设备看似无害，但年轻人或容易被误导。除了目前已知与长期的健康风险，这类产品还可能成为民众尝试香烟甚至硬性毒品的途径。”

根据法律，凡被发现购买、使用或持有仿冒烟草产品者，可被处以最高2000元罚款。

当局目前正在加大力度打击电子烟，新加坡的电子烟禁令也涵盖任何可将溶液雾化并供吸入的电子装置。

## 成年初犯者罚700元



根据法令，18岁以下吸食电子烟初犯者的销案罚款额为500元，18岁及以上初犯者则为700元。同时，初犯者将在毒药法令下，接受最多半年的康复治疗。若再犯，第一次重犯者将在滥用毒品法令下，被强制监督半年，包括接受药物检测和康复治疗，若未完成康复治疗也将被提控。

第二次或以上重犯者刑罚更重，16岁以下者将在滥用毒品法令下，接受强制监督长达12个月，期间须接受药物检测。16岁或以上者则会在滥用毒品法令下，被送入戒毒所接受康复治疗项目，之后接受12个月的药物检测和监督。

进口依托咪酯者将在滥用毒品法令下被控，最低刑罚是坐牢3年和打鞭5下，最高刑罚为坐牢长达20年和打鞭15下。销售或分销依托咪酯者，在滥用毒品法令下的最低刑罚是坐牢2年和打鞭2下，最高刑罚为坐牢长达10年和打鞭5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