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拍照留送餐证据 男子起色心非礼11岁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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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23
Source: 狮城新闻

![为拍照留送餐证据 男子起色心非礼11岁女童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3/17430734.avif?0)





23岁被告看见11岁女童不慎露点后，竟起色心将左手伸进女童的上衣，非礼对方的右胸。（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母亲让11岁女童从送餐员手上领食物，没想到送餐员要求女童把食物举高让他拍照，导致女童走光，送餐员起色心非礼她。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23岁的莫哈默道菲克（译音），案发时是名送餐员。他于昨早承认一项非礼以及一项偷拍裙底的控状，案展下个月16日下判。

案情显示，被告在今年1月4日晚上7时去送餐。一名11岁女童的母亲因忙着做家务无法应门，叫女童帮忙拿食物。

女童于是开门接过被告手中的食物，但被告要求拍照留证，要女童将食物举高，好让他拍下食物以及女童住家门牌的照片。

女童照做，但她当时穿着一件露脐上衣，加上她没穿内衣，因此在举起食物时不慎露点。

被告看见后起色心，将左手伸进女童的上衣，非礼对方的右胸。

女童将被非礼的事告知母亲，母亲当天晚上报警。

被告也在去年4月5日下午3时52分在搭电梯时，站在一名12岁女童身后，趁女童没有注意时，蹲下并用手机偷拍女童裙底录像。

女童间中把头转向后头，发现被告蹲在她身后。女童觉得不妥，将经过告知公公，后者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