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疏忽驾驶碾死客工 叉车司机罚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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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28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43岁客工在造船厂清洗窗户时，被同事驾驶的叉车碾过，当场死亡，37岁叉车司机被控疏忽致死，认罪后罚款6000元。

被告是37岁的孟加拉籍男子乌丁，他日前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疏忽致死的罪名。

被告案发时受雇于海庭私人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在大士南的造船厂操作叉车。死者则是同公司的43岁孟加拉籍焊工。

案情揭露，去年5月30日早上，死者与一名同事被派到外面清洗一个厂房的百叶窗。同事当时站在厂房外垒砌的混凝土道，旁边是人行道，外侧是供车辆通行的辅助路，人行道与辅助路以白线分隔。

死者站在同事身后，背向辅助路，并不时在人行道与辅助路之间移动。他当时戴着耳塞与巴拉克拉法帽。

与此同时，被告驾驶10吨叉车沿辅助路运送钢管。他只看见清洗窗户的同事，却未发现站在人行道附近的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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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乌丁。（海峡时报）

当叉车距死者约18至23米时，死者突然踏上辅助路并停下。被告未察觉，继续前行。约7秒后，叉车撞上并辗过死者。被告直到感觉车身震动以及听见同事大喊才停下。死者倒卧在叉车的左前轮与左后轮之间，民防人员抵达时他已无生命迹象。

调查显示，事发时被告精神良好，未饮酒也没使用手机，叉车车速约为每小时8公里。当时天气晴朗、道路干燥且视野良好。

因叉车设计，被告驾驶座前方的部分视野受液压升降缸与链条遮挡。被告在驾驶叉车时没妥善留意路况，因疏忽致死，但未达到过失杀人程度。被告案发当日被捕，翌日获保释。

控方指出，尽管被告的部分视线受阻，这更应促使他在操控重型车辆时提高警觉。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则说，船厂员工都受过培训，应清楚哪些道路为车辆专用。

法官在下判时指出，这是一场非常不幸的意外，并提醒被告今后务必更加谨慎，经考量后判处被告罚款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