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助洋房窃贼潜逃  马男为赚157元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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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0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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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闯私宅偷窃的被告龙志华于4月1日保释外出，至今仍在潜逃。（新明日报档案图） 

为赚取区区157元（约502令吉）酬劳，大马男子竟卷入跨国潜逃案，奉指示运送3万元保释金及到监狱接人，协助一名涉逾57万元（约182.4万令吉）入屋盗窃的中国男子成功脱逃，被判入狱四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韦奇峰（25岁）承认一项抵触刑事诉讼法，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脱逃的龙志华（39岁），入屋盗窃的财物逾57万元。

被告的同伙是41岁新加坡男子洪伟生。

## 通过社媒招聘广告认识



案情显示，被告今年3月在社交平台看到一则招聘广告，与网名“BBQ”的陌生人联系后，受对方指示前往新加坡“运送现金”，报酬为157元。

虽然，他不知道“BBQ”的身份，也不清楚钱款来源，但仍同意执行任务。

## 运送保释金转交洪伟生



他4月1日按指示，从马来西亚开车到新加坡，在当地购物中心向一名陌生女子领取装有3万元的包包，并将这笔钱带到新加坡国家法院交给洪伟生，作为龙志华的保释金。

同日，他陪同洪伟生到当地牛车水一家酒店，洪伟生预订了4月1至3日的房间供龙志华居住。

## 按指示赴监狱接龙志华



被告随后则根据“BBQ”指示，前往新加坡樟宜监狱接龙志华，把他送往酒店并交付手机。

龙志华随后潜逃。

被告返回马来西亚后收到酬劳。

新加坡警方于7月21日逮捕他，隔天被控后还押至今。

《新明日报》曾报道，龙志华与同伙罗昌昌，于2024年6月21日闯入新加坡温沙园路一户民宅，盗走总值逾57万元财物，并被控上庭。

他也被指在新加坡芽笼路一酒店房间，持有疑为赃物的戒指、手表和耳环等。

调查揭露，龙志华与罗昌昌都是犯罪团伙成员，专程到新加坡犯案。

罗昌昌早前承认一项破门行窃的控状，被判坐牢5年6个月。（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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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的龙志华与同伙闯入新加坡温沙园路一私宅，破门行窃偷走逾181万令吉的珠宝首饰。（新明日报示意图）

## 律师：被告以为只是去送货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非涉案团队成员，只是临时受托的跑腿。

他表示，被告的行为确实违法，这一点毫无争议，但整个不当行为只持续了1天，他也不清楚钱款的真正用途，而最终仅获得500令吉的报酬。

律师说，如果被告知情，绝不会为了区区这点钱而以身试法，更不会因此面对牢狱之灾，如今深感懊悔。

由于被告自7月还押至今，昨天判刑后相信已出狱。

## 法官：促成重大罪犯潜逃不能轻纵



法官指被告虽非主谋，也不是担保人，却促成一名重犯潜逃，行为绝不被容许或轻纵。

控方指出，龙志华面对的是十分严重的上游犯罪，罪成可被判监10年、罚款或鞭刑，而他最终能顺利保释并潜逃，全因洪伟生为其担保，而担保金则来自被告送交的3万元，因此被告罪责不低。 

控方也强调，虽然被告犯罪时间不长，也非发起者，但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必须以明确刑罚传达警示，建议法官判他坐牢5至6个月。
